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市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 大成镇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各村(居)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将其办事依据、申请条件、程序、期限、收费标准、结果等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向各单位获取《大成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定的政务公开内容以外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可以书面或口头向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专人当场记录。
三、申请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申请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要求公开的方式。
(四)申请时间。
四、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申请后,根据责任分工,即时责成有关机构给予受理。有关机构受理后,应及时向申请人送达受理回执,并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制作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一)已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时间、场所、方式等事项。
(二)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公开的原因,并提供依据。
五、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际密码范围的信息,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可以暂缓公开。
六、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中止或恢复期限,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