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0822007-5/2026-0011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0日 时效性: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2

一、部门职责2

二、机构设置2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1

十一、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建筑施工、城乡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指导和实施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在权限范围内监管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赁型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安全。

(三)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防范房地产风险,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七)监督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及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八)指导监督国家和本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九)指导监督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拟订全市燃气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执行,指导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

(一)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

(二)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三)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四)儋州市城建档案馆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32,794.17万元,支出总计32,794.17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47,24.62万元,增长81.4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二是增加了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三是增加了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9,613.4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15,682.1万元,增长112.56%,主要原因一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收入、二是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收入、三是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收入、四是怡心花园二期项目税款及滞纳金等收入。

年末结转结余3,180.7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57.48万元,下降23.14%。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9,346.03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15,470.26万元,增长111.49%,主要原因一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支出、二是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支出等。

年末结转结余3,448.14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745.64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支出等。

(注:2025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03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9,61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02.77万元,占98.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3.64万元,占1.4%。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9,34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5.66万元,占5.74%;项目支出2,7660.37万元,占64.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199.78万元,支出29,199.78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65.95万元,增长111.08%,主要原因一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收入、二是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收入、三是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收入、四是怡心花园二期项目税款及滞纳金等收入。支出增加15,365.54万元,增长111.07%,主要原因一是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支出;二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支出等。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791.2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74.92万元,下降25.89%,主要原因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等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791.2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74.5万元,增长(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白马井、银滩、海头高铁站物业管理费用、怡心花园二期项目税款及滞纳金等项目支出。

(注: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9.13%。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4.15万元,下降10.7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农村危房改造的支出;二是减少了怡心花园一期经济适用房及铺面建设的支出;三是减少了运动员公寓奖励资金的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7.44万元,占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92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9.01万元,占1.2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876.79万元,占51.18%;住房保障(类)支出5,145.01万元,占44.8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1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增加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7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96万元,支出决算为34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工程建设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消防及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经费支出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海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经费、新建商品住房消费活动补贴经费等项目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环新英湾住房发展规划、儋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费项目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建设项目补贴费用、儋州市西环高铁银滩站至X517县道公路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编外长聘人员工资福利有所调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6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儋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66.46万元,支出决算为1,7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03%。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项目支出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有所调整。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预算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5.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3.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2.6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37%。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49.638万元,增长54.58%,主要原因是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1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支出316.6万元,占1.79%;债务还本支出(类)支出17,400.00万元,占98.21%。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洋浦蓝领公寓二期工程代建费项目;二是儋州市怡心花园一期二期公租廉租房维修工程;三是儋州市丰华小区、民乐小区、政和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2.债务还本支出(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款)其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还本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项目支出增加。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不变。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5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53万元,下降20.6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9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本系统工作正常运转。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48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公车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15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预算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01万元,下降83.4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注: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4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44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6.02%。组织对2025年度“再融资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40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21%。组织对2025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儋州市西环高铁银滩站至X517县道公路工程”、“儋州市西环高铁银滩站至X517县道公路工程”等6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48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2006年8月,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住建局根据《海南省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实施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相关规定,将原告儋州惠安庄园有限公司名下的庄园广场项目代为处置、拍卖,本案第三人海南思创威实业有限公司竞拍成功,儋州市政府依法将该项目过户登记给海南思创威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5〕行提字第15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儋州市政府、儋州市住建局在上述代为处置行政行为违法。

随后儋州惠安庄园有限公司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儋州市政府及儋州市住建局赔偿庄园广场被拍卖所导致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共计约7亿元。2023年12月27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琼97行赔初18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儋州市政府、儋州市住建局赔偿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约2421万元。2024年原告及被告双方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赔偿判决书》:判决儋州市政府、儋州市住建局赔偿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约1960万元。

预算单位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的项目 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为:徐日祺

联系电话:13136040460

项目概述如下: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诉儋州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案件一审(〔2020〕琼97行赔初18号)于2023年12月12日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儋州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赔偿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约2421万元;二审(〔2024〕琼行赔终4号)于2024年8月30日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儋州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赔偿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约1960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总体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履行(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判决书》确定义务的通知书》,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政府公信力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儋州惠安庄园行政赔偿费用本金及利息共计约1960万元。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已赔偿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19172179.24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履行(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判决书》确定义务的通知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9600000元,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9600000元,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19231195.24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其中: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19231195.24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8.12%,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履行(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判决书》确定义务的通知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5年12月22日已将赔偿款提存至儋州市公证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根据市政府《关于履行(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判决书》确定义务的通知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5年12月22日已将赔偿款提存至儋州市公证处。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履行(2024)琼行赔终4号《行政判决书》确定义务的通知书》,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5年12月22日已将赔偿款提存至儋州市公证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无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政府公信力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经与儋州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多次沟通,其表示不认同(2024)琼行赔终4号判决,拒绝提供收款账户信息,因此市住建局于2025年12月22日在海南省儋州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提存,共计提存赔偿金19172179.24元。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支出情况说明

进一步细化关于部门决算收支情况公开信息说明内容,部门应当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中全面反映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2025年主要任务和重点支出等情况。一是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中增加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合理保障重点支出情况说明。参考格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建设项目补贴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二是结合部门职责和决算情况等,对2025年主要任务和支出政策进行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526.3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00.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38%;与2024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减少238.16万元,下降8.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63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634.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6785.58平方米,住建局本级占用房屋面积500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9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715平方米。保障中心拥有房屋面积1379.5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379.5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质安站拥有房屋面积4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0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附件: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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