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推广实施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实施备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22007-5/2025-0015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时效性:关于推广实施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
工程实施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15 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实施备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琼建质〔2025 ]203号》)文件要求,现推动我市“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制度,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备案范围与主体责任
(一)明确备案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中涉及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装饰装修、拆除等有关活动,不包括依法无需行政审批的非工程建设类的零星作业活动),应实施备案。
(二)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建设单位(业主)是信息备案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应履行生产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动火审批、持证上岗、材料合规等要求。
二、规范执行线上备案流程
(一)统一备案入口。建设单位(业主)须在工程开工前通过“海易办”APP,搜索“数字工程”进入“小型工程备案’模块,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建设与施工单位信息、工程内容、施工期限、社区网格等核心内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二)实行完工销号。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业主)须通过同一系统模块办理完工销号,实现项目管理闭环。
三、强化备案后安全监管与执法
(一)健全巡查机制。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居村)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将整合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制度,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纳入日常安全巡查范围。
(二)严格隐患处置。巡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备案、未按安全标准施工、使用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动火作业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应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
(三)鼓励社会监督。畅通“12345”热线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形成社会共治氛围。
附件: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流程图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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