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儋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的公告

索引号:00822007-5/2025-0007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7日 时效性:

关于开展儋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建保〔202489号)等文件部署和我省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各地摸清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坚持需求导向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掌握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需求我市已建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并开放配售资格申请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规定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市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配售价格,面向住房困难、收入不高且符合在本地工作生活相关条件的本市居民进行配售,按照合理标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已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长期闲置或出租、转让牟利。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将纳入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本市当前尚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今后将根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人员数量规模,以及轮候对象具体需求做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工作。

二、保障群体与申请条件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需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房。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市户籍家庭、企业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群体。

2.申请人在本市县连续缴纳 96 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3.申请人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24元/年)。

4.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含五年内转让或赠予的住房。

已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涉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安居房等)且未腾退的居民家庭不得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申请审批流程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实行常态化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有意向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过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或“海易办”APP提交申请前往儋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进行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报及提交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四、咨询电话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23325002

儋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98-36952020 ;

五、特别说明

后续相关政策若有调整,以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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