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00822007-5/2019-00026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年07月3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31日 时效性: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和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主动作为,扎实有序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抓好城乡建设工作,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和水平

1.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1)加快推进儋州市中和镇历史文化名镇街道及立面改造工程。该项目市发改委批复概算为17303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5835.09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4月动工,其中计划中和古镇立面总改造户数1268户,目前已完工904户,正在施工94户,因房屋质量和户主不同意等原因未施工270户;设计内改造工程、排水沟施工、西一街、西二街、桄榔庵、中南街段的管网安装和路面石材铺装以及市政路灯的安装等市政工程已完成80%,已支付工程进度款9364.18万元。该项目计划2018年12月底竣工。

    2)推进儋州市兰洋温泉风情镇环境改造工程。该项目市发改委批复概算为6153.49万元,共分两个标段建设,其中一标段立面改造已基本完工,正在施工那乌路景观绿化部分。目前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710万元,完成投资率62%。二标段尚未招标。

3)实施光村银滩站至X517县道公路工程。道路长度3.893公里、宽8.5米,市发改委批复工程总造价2227.3262万元。该项目于2018年7月进场清表,预计2018年11月初正式动工

    4)积极协调推进那大城区红旗路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该项目长592.364米,市发改委批复工程总造价1533.628万元,已完成部分场地和水稳层工作。由于涉及部分房屋拆迁,现暂停施工。

2.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一是与各燃气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责任书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登记建档、安全评估、检测、监控;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及规章制度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日常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配备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配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加强维护和保养。二是每季度组织专家及安监、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18年以来共检查11家(次)发,发现安全隐患52处,已督促燃气企业限期整改完毕,促进了我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儋州市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二)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1.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2018年我市批准预售许可证38宗,预售面积8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5%。

2.严格落实我省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和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严格落实量价调控,保障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10月,商品房销售面积10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7%;销售套数12481套,同比下降56%;销售金额84亿元,同比下降46%;均价8110元/平方米,同比上升1.5%。

3.截至2018年10月,全市商品房库存面积24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去化期约15个月。

4.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通报违规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1家,处罚违规销售中介机构1家。

(三)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行业有序发展

1.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加强报监报建工作。截至2018年度10月,建设工程施工报建项目共 48 宗,受理工程报监57个项目,监督面积124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36869万元。房建总面积为 155.5平方米,工程造价38.32 亿元。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在省检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计5份,责令停工通知书 3 份。二是认真做好资质审批工作。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12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12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11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2宗。截至2018年10月审核招投标备案112宗。三是加强人防工程规划建设审批。截至2018年10月,核发《人防工程规划审批意见书》10宗,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83601.37平方米;核发《人防工程施工审查意见书》4宗,审批人防施工面积31250.5平方米;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宗,人防地下室竣工面积15802.41平方米;办理防空易地建设项目189宗,收缴易地建设费5021083.18元,其中私宅项目173宗,收缴易地建设费3009927元。四是加强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目前已完成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向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待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已建立市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制度;代政府起草《儋州市人民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待政府审议出台。

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一是积极贯彻落实2018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和“春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检查”,博鳌论坛年会期间、“五一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建筑工地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开展“一创两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扬尘治理、“海花岛项目专项检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打非治违”等工作,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季度工作部署会议2次,共开展专项检查8次,抽查在建项目252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65份,提出整改意见1122条。办理28台起重机械备案证,107台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并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共300多台。二是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33个,设立永久性标牌的工程22项,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的工程33项。三是组织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大勇商业广场开设宣传咨询点,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加强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重点突出“五一”“十一”“春节”“两会”“博鳌亚洲论坛”等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活动。

(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经各镇自评及调整后,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到各镇实地调研,重新调整2018年美丽乡村的建设名单,调整后我市2018年计划建设美丽乡村五星级6个行政村、三星级4个行政村、一星级16个行政村,其中整村推进的扶贫村6共涉及16个镇、26个行政村。

2.制定了《儋州市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2018年计划投入1.5亿元作为美丽乡村专项资金。

3.已邀请省内专业设计团队对2018年我市美丽乡村项目开展设计工作。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那大镇侨南村、石屋村,兰洋镇南罗村、头竹村,中和镇七里村,光村镇大老村、挺进村,雅星镇塘兄村以及15个一星级美丽乡村项目的策划方案。5个扶贫整村推进项目已报市发改委完成立项,七里村、大老村、挺进村已报市发改委作可研评审,6个一星级村庄已报市发改委委托做评审中,4个一星级村庄准备报发改立项,大成镇新风村项目正在完善设计中。

4.部分乡镇已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五)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加快推进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的落实。2018年省下达我市3600户任务重点安排给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和残疾户,不足部分由市配套资金中安排,并利用市配套资金安排部分一般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截至2018年10月,我市2018年改造任务3637户,动工4482户,动工率占省下达任务的124.5%;竣工3060户,竣工率占省下达任务的85%;拨付补助资金17147.18万元。此外,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1814户,已动员农户提前动工。

2.区分补助类别,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考虑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家庭等农村特殊农户自身积累资金较少,我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实行差价补助,补助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拆除重建补助标准为5.0万元/户;2.五保户和残疾户拆除重建补助标准3.5万元/户;3.一般贫困户拆除重建补助标准为3.0万元/户;4.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标准为1.0-3.0万元/户,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农户建房资金。对资金不足,农户因自身原因无法组织建设的,由镇政府统一按规定面积标准建设,资金不足的由市政府统一兜底。

3.规范运作管理资金,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为了确保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危房做到应改尽改,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入户核查鉴定后,确定5451户4类重点对象贫困户全部列入危房改造对象,并全面铺开改造,我市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同时我市出台《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并按进度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资金拨付方式为农户动工开槽后拨付70%,封顶后拨付20%,竣工验收合格并拆除危房后拨付10%,截至2018年10月20日,已拨付危改补助资金17147.18万元,保证了农户的改造进度。

4.加强质量技术指导,保证危改质量安全。市危改办蹲点督导人员、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技术人员和帮扶责任人定期不定期进村入户,对农户改造进度、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实行质量安全巡查制度,每户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不少于3次,农户建房到基础、砌墙体及封顶时必须到现场指导质量,要求农户选址必须确保安全,现场发现建筑工匠施工不规范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农户自身无法组织建设的,帮助农户协调建筑材料备料和施工。同时,为了加强农村危改质量安全,市危改办经报省住建厅批准,于7月12日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危改建筑工匠培训,授课专家请省住建厅安排,培训学员346名,培训结束后由省住建厅给予学员颁发培训证书,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建筑工匠的建设质量安全意识。

5.全面推进危改报建。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我市严抓农村危改报建工作,市政府计划按每户报建测绘费188元捆绑打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介测绘机构对危房改造全面铺开测绘,测绘成果作为报建必备的资料,市危改办结合村镇规划,编写《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报建指南》和印刷农村危改专用的规划许可证,由镇规划建设所统一免费为农户办理报建手续。

6.规范完善信息录入和一户一档管理。历年来,农村危改信息录入和农户纸质档案的完善是我市农村危改的短板,严重影响我市在省里年终考评的排名,今年我市狠抓以上两项工作的落实,市危改办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组织全市各镇信息录入和纸质档案整理专人开展培训,不断规范完善农户信息录入和纸质档案的管理,截至10月20日,共录入信息3808户,录入率105.8%。

7.及时委托第三方开展四类重点对象住房状况核查鉴定。根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为了准确掌握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家庭的住房状况,做到精准识别危房,自6月份起,我市委托海南共创等5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4类重点对象及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状况核查鉴定,已完成鉴定7659户,对符合危改条件的5451户,已全部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并列入2018年和2019年改造任务;同时计划对12000多户一般贫困户住房状况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年实施危房改造,力争2020年前全部完成。列入2018年危房改造任务的一般户已开展危房改造。

8.扎实推进危改房再验收和整改工作。6月份,市危改办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市2017年及以前4类重点对象危改房全面再检查再验收,经再验收大排查后留档需要整改1055户。市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多次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落实整改资金669.7万元,要求各镇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截至10月20日,大排查后留档整改完成949户,整改完成率90%,共拆除危房395户,对确因兄弟合住、联排房及文化传统需要保护的危旧房301间,各镇已全部悬挂标识牌,严禁住人。

9.实施“千企帮万户”活动,助推危房改造任务的完成。根据省的要求,我市出台《儋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千企帮万户”活动实施方案》,确定82家驻市房地产及建筑施工企业为“千企帮万户”单位。其中28家企业自愿帮助因自身资金问题无法在规定时间节点上完成改造的农户开展危房改造,目前,企业已着手准备建筑材料筹备、施工工人的落实工作。

10.实施奖励机制,提高农户危改积极性。2018年,我市计划实施奖励机制,每户奖励1万元,提高农户危房改造的积极性,即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在10月20日前达到5项直观要求条件,经验收合格后奖励0.5万元;11月30日前搬入新房居住并拆除危房,经确认后奖励0.5万元。

1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危改政策。4月份实施农村危改以来,市危改办、镇政府、村委会联合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农村危改政策,市危改办计划印制政策明白卡和政策说明小册子发放给农户,并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危改资格条件、申请流程补助标准、资金发放方式等。今年,我市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每周五下午均按时上报农村危改进度报表,截至10月20日,报送报表29份,同时制定专人负责处理961017平台反映投诉工单,对收到工单要求2天内给予回复,共回复110份,处理961017平台工作得到省住建厅的肯定。

(六)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棚户区改造等工作

1.截至2018年10月,配合中和镇政府已基本完成了中和镇古城墙修复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对象人口、户数的核查工作。

2.积极配合那大城区番园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的业主单位和实施单位(市征收办、那大镇政府)开展番园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工作。该项目已于2018年4月28日发布征收调查公告,5月5日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示,7月20日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公告,7月25日正式启动协议签订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434个编号的签约工作,占总编号数的94.76%;已拨款131个编号,拨款金额20186.42万元;已拆除48个编号,占有房屋编号的13.37%;预计11月初基本完成协议签订、资金拨付和房屋拆除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儋州市保障性住房铺面的拍卖工作。

(七)主动担当,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制定方案。2018年以来,我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先后召开12次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我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二是落实责任。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开展,局主要领导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局党组通过扩大会、集中学习、开展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中央全会、省七次党代会及历次省委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条例》等党纪党规,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四是加强监督。局党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截至2018年10月,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次,谈话提醒12次,口头批评1次,起到了很好的提醒教育作用。

2018年以来,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任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共制定4份《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拟提拔综合法规科科长、建筑监管科科长、住房保障管理科科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等职位。目前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住房保障科科长职位正在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中。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海南省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自查,我局1名长期病假不能正常上班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

2.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我市的首要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扶贫联系点单位为雅星镇,负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83户。作为机关第一联系单位,为抓好扶贫工作,我局一是积极协助雅星镇政府,主动作为,安排帮扶责任人49人,跟踪落实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特别是全力以赴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完成我市危房改造目标及任务,做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服从组织安排,积极配合,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抽调10位优秀干部下村配合和协助镇政府抓好扶贫工作,确保我市扶贫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充分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统筹协调机关其他联系单位全力配合镇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3.抓好“一创两建”工作。根据市“一创两建”指挥部的要求,一是加强建筑工地创建文明工地的检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扬尘治理和病媒生物防制要求,全市在建项目48个,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上半年例行检查中对存在问题较多且较为突出的25个受检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共100份,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占检查项目52.1%,提出整改意见244条。二是加强物业小区服务情况的督查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张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语,做好创卫工作宣传和住宅小区卫生管理工作;督促物业公司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及社区做好小区商铺“门前三包”工作的宣传。三是抓好本单位及下属各单位的卫生检查工作。每月安排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到住建局下属两个小区协助小区物业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同时搞好本单位环境卫生,所有办公室垃圾、纸屑封闭管理;积极响应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禁烟要求,在单位公共场地和办公场所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识;制定工间操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积极落实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四是协助配合那大镇东干社区开展“一创两建”工作。牵头组织机关联系点单位配合社区做好日巡夜巡、环境卫生整治、“门前三包”及病媒生物防制等相应工作。

4.抓好政务窗口建设,优化和提升行政服务能力。我局政务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坚持“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行政效能。今年1月至10月,共受理私宅人民防空易地建设项目共173宗,总建筑面积83415.53平方米,应建面积1598.67平方米,收缴易地建设费共计2871327.00元。

5.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市城建档案馆不断加强档案的收集、查阅、管理、城市建设进程拍摄等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已接收各类档案约16000份;档案整理入库约4000盒;办理招标备案38宗,竣工备案60宗;接待档案查询348人/次。派员对万洋高速雅拉河路段施工现场和儋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拍摄。拍摄各类照片共计80张,视频资料共33.5GB。

6.加强法规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定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各项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8次,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书12份、安全施工通知250份;审核合同、法律文书30份次,行政复议2宗,应诉案件14宗,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制定我局《落实加强和改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文明工地建设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问题较为突出,需继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仍然不足,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有待继续完善。

(三)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前期工作,特别是策划推进慢,各镇政府及群众积极性不高等,造成项目动工慢,进度不够理想。

(四)受贫困户固化思维影响,部分脱贫任务危改户选择“黄道吉日”动工,影响了改造进度;个别农户“一建三代”思想较为严重,改造面积超标准;此外,个别农户采取观望的态度等待政府给予完善5项直观要求等。

(五)工作执行力不够强。党员干部工作作风需进一步改进,勇于担当、创新意识和行政服务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企业建筑市场行为查处力度。同时积极推荐装配式建筑工作计划。

(二)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

(三)继续加强城乡建设工作。一是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组织各相关单位对各燃气企业不定期进行检查。二是继续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

(四)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我市计划建设美丽乡村20个,计划投入15000万元。一是继续加快推进2018年美丽乡村项目建设;二是尽快研究制定我市2019年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助推乡村战略取得成效。

(五)继续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一般贫困户住房状况鉴定;二是督促指导各镇开展验收工作;三是开展“千企帮万户”活动,确保改造进度较缓慢的农户完成改造任务;四是对已达到封顶以上但由于自身资金不足的,各镇政府要利用统筹资金给予完善5项直观要求;五是继续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和信息录入工作等。

(六)认真谋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做好前期调研等。

(七)加快推进由我局作为业主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工建设光村银滩高铁站至X517县道公路工程;继续推进那大城区红旗路市政工程和白马井高铁站出口路排水工程等。

(八)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素质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九)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脱贫攻坚和“一创两建”等工作。

(十)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现有行政审批简化的基础上,加强学习,继续完善网上不见面审批工作,精简审批程序和申报材料,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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