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17万吨年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2025-120
索引号:/2025-0044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0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7日 时效性: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17万吨年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2025-120
海南巴陵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的17万吨年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项目(变更)位于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北部,北侧毗邻海南炼化百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在建),东邻规划用地及固废处理厂,西邻园二路及辽宁奥克环氧乙烷及傲立石化项目(未建),南邻浦四路及预留百万吨/年7烯项目(规划中),属《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2035年)》C1-15-02地块,控规具体指标: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6、建筑系数≥30%、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20%。房地产证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现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运营需求,拟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总平面图调整:用地南侧新建材料库、办公楼南侧增加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备品备件库北侧绿地变更为碎石绿地。
指标调整:因新建材料库,新增建筑占地面积 1238.63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 1238.63平方米,新增计容建筑面积 1238.63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位由30个增加为41个;备品备件库北侧绿地变更为碎石绿地,绿地面积减少1523.09平方米。
建筑单体调整:
1.35KV配电所建筑占地面积由2589.50平方米调整为2589.54平方米,增加0.04平方米。建筑面积由4686.00平方米调整为4675.32平方米,减少10.68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5228.80平方米调整为5205.12平方米,减少23.68平方米。
2.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由704.20平方米调整为702.54平方米,减少1.66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100.50平方米调整为2080.10平方米,减少20.40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2100.50平方米调整为2080.10平方米,减少20.40平方米。
3.成品仓库建筑占地面积由20472.70平方米调整为20472.63平方米,减少0.07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9309.30平方米调整为19271.04平方米,减少38.26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37455.20平方米调整为37416.90平方米,减少38.30平方米。
4.分析化验室建筑占地面积由547.40平方米调整为543.32平方米,减少4.08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117.00平方米调整为1116.94平方米,减少0.06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1117.00平方米调整为1116.94平方米,减少0.06平方米。
5.后处理单元建筑占地面积由9937.5平方米调整为9937.44平方米,减少0.06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5915.10平方米调整为16567.82平方米,增加652.72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15915.10平方米调整为22506.25平方米,增加6591.15平方米。
6.控制室建筑占地面积由1436.00平方米调整为1435.98平方米,减少0.02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484.90平方米调整为2376.77平方米,减少108.13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2873.70平方米调整为2856.31平方米,减少17.39平方米。
7.冷冻站建筑占地面积由750.50平方米调整为750.47平方米,减少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由750.50平方米调整为750.47平方米,减少0.03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1501.00平方米调整为1500.94平方米,减少0.06平方米。
8.区域配电所建筑占地面积由1436.00平方米调整为1435.98平方米,减少0.02平方米。建筑面积由2727.50平方米调整为2640.36平方米,减少87.14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2966.80平方米调整为2871.96平方米,减少94.84平方米。
9.循环水站辅房建筑占地面积由560.20平方米调整为560.17平方米,减少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由560.20平方米调整为560.17平方米,减少0.03平方米。建筑计容面积由1120.40平方米调整为1120.34平方米,减少0.06平方米。
10.防爆现场机柜室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691.70平方米调整为692.15平方米,增加0.45平方米。
11.门卫一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100.70平方米调整为107.93平方米,增加7.23平方米。
12.门卫二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48.60平方米调整为53.42平方米,增加4.82平方米。
13.门卫三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57.20平方米调整为61.95平方米,增加4.75平方米。
14.化学品库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530.20平方米调整为524.16平方米,减少6.04平方米。
15.备品备件库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530.20平方米调整为530.15平方米,减少0.05平方米。
16.叉车充电棚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165.30平方米调整为165.06平方米,减少0.24平方米。
调整后的指标为:总建筑面积53412.44平方米,建筑总计容面积80048.31平方米,容积率0.805,建筑密度43.53%,绿地率14.98%,新建材料库建筑高度7.4米,项目方案指标符合控规及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9月7日至2025年9月13日)。
二、公示地点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gov.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28810309;
5.附件。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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