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孙连芳等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5-07
索引号:/2025-0011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时效性: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孙连芳等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5-07
1.孙连芳宗地位于那大市区兰洋路东侧兰洋路住宅公寓楼用地B3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宗地面积120平方米,新建面积148平方米。
2.吴亮娇宗地位于儋州市恒裕住宅小区A44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新建面积341.82平方米。
3.吴亮娇宗地位于儋州市恒裕住宅小区A4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8平方米,新建面积352平方米。
4.谢业居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新市委后湘海商住小区B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宗地面积144平方米,新建面积397.65平方米。
5.王文豪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人民东路鸿达商住小区别墅B座八栋,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宗地163.88平方米,新建面积315.37平方米。
6.刘小亭、安玉兰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兴富住宅小区C2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新建面积362平方米。
7.符庆东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万福东路爵海小区东区东A-2栋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宗地面积120平方米,新建面积364.08平方米。
8.蒲素玫宗地位于那大新机关住宅小区E1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85平方米,新建面积260.28平方米。
9.蒲素玫宗地位于那大新机关住宅小区E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85平方米,新建面积260.28平方米。
10.吴明洋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万福路东42号(原4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宗地面积120平方米,新建面积369.23平方米。
11.林月娥宗地位于那大中兴大街佳景花园小区别墅1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宗地面积540.5平方米,新建面积395.24平方米。
12.戴述向宗地位于儋州市那大镇翠园小区H37号(原新市民花园小区H36、H3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10平方米,新建面积318.4平方米。
以上十二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儋州市中心城区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gov.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洋浦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28810309;
5.附件。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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