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三月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索引号:dzscjdj001/2024-00129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文 号:2024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5日 时效性:

每年农历“三月三”是黎族、苗族最盛大的民间传统节日又称爱情节、谈爱日黎语称“孚念孚”也是海南黎族、苗族人民纪念勤劳勇敢的祖先表达对爱情幸福向往之情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同时4月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对此,市食安办特作以下消费提示。

糯米饭、糍粑、“鱼茶”等是“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在选购上述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食用。

预防自制药酒中毒。制作药酒的原料使用不当药酒就会变“毒酒”。不要盲目自制、饮用药酒不购买、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要随便相信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自制药酒使用。不要擅自使用川乌、草乌、马钱子、何首乌、半夏、附子、苍耳子等具有一定毒性的药材制作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制药酒的应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家庭聚餐时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食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烧熟煮透剩余蔬菜不要隔夜食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网络订餐时消费者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在户外活动时消费者切勿随意采摘食用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等以免误食中毒。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此外,市食安办提醒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应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并提醒消费者打包。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