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电梯监管”智慧平台应用的通知

索引号:dzscjdj001/2024-00023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时效性:

各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

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行为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依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开展维保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现就加强“互联网+电梯监管”智慧平台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保单位落实维保主体责任

(一)完善电梯基本信息录入

1.开通管理人员账号。维保单位尚未开通智慧平台管理人员账号的,按辖区分别联系市市场监管局认特科或洋浦分局特设科开通。

2.录入电梯基本信息。维保单位登录智慧平台录入所维保电梯的基本信息包括电梯类型、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生产厂家、电梯下次年检日期、地图位置,使用单位联系方式,维保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维保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等),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智慧平台登录网址www.dianti12345.com

3.清理非本单位维保电梯信息。维保单位在智慧平台及时将不属于本单位维保的电梯数据进行删除。

(二)更新智慧平台宣传牌。

维保单位从智慧平台导出新录入电梯信息的二维码,按我局提供的模板制作“互联网+电梯监管”宣传牌,规范粘贴于电梯显著位置,“互联网+电梯监管”宣传牌应尽量与《使用登记证》《电梯使用标志》集中于电梯同一侧。

(三)上传日常维保信息

1.开通维保人员账号。各维保单位使用管理人员账号给本单位持证维保人员分配开通智慧平台账号。

2.维保信息上传智慧平台。电梯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登录智慧平台进行定位签到、人脸识别后对维保过程进行拍照上传,上传的《维保记录单》必须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员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无效维保。维保打卡APP下载地址 https://www.pgyer.com/liftapp。

二、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

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要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管理员及相关负责人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记录。加强日常巡查和对电梯维保过程监督,登录智慧平台实时查看电梯的年检、维保等信息更新情况,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

、相关要求

(一)落实维保打卡电梯维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平台工作,落实电梯维保单位责任,加强维保人员的管理,督促维保人员按章操作,按照要求使用智慧平台上传电梯维保信息,切实防止电梯维保“走过场”现象的发生。

(二)强化监督管理对管理不到位、存在恶性竞争、有意扰乱电梯维保行为、不按照要求使用智慧平台、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我局将进行重点监管、依法依规予以从严查处。

(三)加强沟通协调智慧平台使用过程中,各单位如有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工作人员或系统开发公司人员,以便及时解决,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特科联系人:张秀松,联系电话:23335198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洋浦分局特设科联系人:王登科,联系电话:28825980港发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广,联系电话:18907578383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9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zfbxxgkk@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zfbxxgkk@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