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人大建议政协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dzscjdj001/2020-00234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7日 时效性: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市人大建议政协第182号提案的答复


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加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置问题的关注与关心。我局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和部署,并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了调研工作。现将落实提案相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一、我局在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上采取的工作措施情况

(一)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近年来,针对过期药品问题,我局开展了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过期失效药品的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对经营及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二)做好过期药品处置

我局联合城管、环保等部门对本年度我局统一回收的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及企业登记上报的过期失效药品,按照环保要求在指定的垃圾填埋厂统一进行焚烧销毁。

(三)开展用药安全宣传工作

我局每年都会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对家庭用药安全知识、过期药品的危害与处置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假冒伪劣药品、安全用药现场咨询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鼓励企业开展过期药品公益性回收工作。鼓励我市大型零售连锁企业主动担当作为,承担社会责任,在连锁公司及零售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在我市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换新工作。

二是加强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继续以药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各种活动为支点,开展假劣药品安全知识和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提升居民健康环保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

三是加大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加强对医院、诊所、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在近年来持续开展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基础上,继续加大对购进使用回收药品、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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