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儋州市促进会议产业发展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2025-00063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0日 时效性:原《儋州市促进会议产业发展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已于2025年3月31日到期,为继续促进我市会议产业的发展,我局修改拟定了新《儋州市促进会议产业发展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现将《儋州市促进会议产业发展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5年6月20日
儋州市促进会议产业发展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
为加快打造我市会议产业发展新高地,提高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
一、支持范围
在我市专业会展场所举办的、符合我市各行业发展方向的,同时在活动期间宣传我市招商、旅游、消费等优势资源的行业会议、年会、论坛等会议活动;参会人数需达400人以上,活动时间需达3天2晚(可含会议筹备及撤会时间,但正式会期需至少1天)。
二、支持标准
(一)会议活动面积达350平方米以上,450平方米以下的(不含450平方米),按其场地租赁费(含搭建费),给予5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会议活动面积达450平方米以上,700平方米以下的(不含700平方米),按其场地租赁费(含搭建费),给予55%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会议活动面积达7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场地租赁费(含搭建费),给予60%的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资金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应为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社团。
(二)活动主办方须作为申报单位提出申请。涉及多个单位的,须协商推选其中一个单位提出申请。
(三)申报单位应在会议活动举办前15天书面告知洋浦投资促进局,书面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活动主办方的营业执照、会议活动的整体方案及资金支持申请表等;申报单位应在会议项目结束后30日内提交完整的资金申报材料,无正当理由提交逾期,视为放弃资金申请。地址为: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沙地路10号投资促进局。
四、资金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申报单位一次性提供所有完整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申报单位负责,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 资金支持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材料复印件。
(三)会议活动的整体方案以及会议的议程安排。
(四)主办方与承办方签署有关举办活动的协议复印件。
(五)会场租赁合同(含搭建费)复印件、付款发票复印件。
(六)参会人员名单(含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参会人员酒店住宿清单、反映活动内容的现场相片。
(七)协商推选其中一个单位提出申请的佐证文件,如声明、协议等(涉及到多个主办方的,须协商推选其中一个单位提出申请)。
(八)项目总结报告。
五、审核与拨付
(一)核查:洋浦投资促进局安排两名工作人员,在会议举办期间对现场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活动举办的真实性、内容及人数规模、活动面积等。
(二)审核:经现场核查通过的会议项目,在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提交准确无误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洋浦投资促进局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确定支持金额;对不符合资金支持的会议项目不予支持,洋浦投资促进局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申报单位。
(三)审定:洋浦投资促进局就确定的支持金额形成书面上会议题提交局党组,由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审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四)公示:审核和审定过后,资金支持信息由洋浦投资促进局在儋州市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向市政府申请扶持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由洋浦投资促进局拨付资金至申报单位。
六、不予支持的项目
会议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支持。
(一)未提前告知会议活动,导致会议项目期间无法现场核查的。
(二)经法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裁(认)定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会议项目举办时发生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申请单位因违法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各类招聘大会、传销直销型会议等活动。
七、其他措施
(一)经核定有存在虚报、冒领等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洋浦投资促进局采取停止资金支持、取消资金申请资格等措施。主办方和承办方将被纳入会议产业黑名单而不再享受本方案的资金扶持。
(二)对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企业,洋浦投资促进局给予书面通知,企业自收到书面通知起30日内须归还所套取的扶持资金。构成违法或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此普惠性资金扶持方案由洋浦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方案从印发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儋州市普惠性会议资金支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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