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建筑垃圾基础设施公示
索引号:dzcgzfj-001/2025-0011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时效性:儋州市建筑垃圾基础设施公示
目前我市共有1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及5个中转调配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所有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和个人在外排建筑垃圾前需到市政务中心(审批局)窗口申请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委托取得核准的运输单位收送至消纳处置场所,落实源头垃圾分类,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做好登记和倾卸。
一、具体地址(在导航软件搜索项目名称即可到达目的地)
1.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位于儋州市静脉产业园内(儋州市那东公路沿省道波洛线往南宝农场方向6公里处西北侧,距离波洛线320米);
2.西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排浦):位于排浦镇504县道;
3.北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新州):位于新州镇桶井头县道501与县道513交界处;
4.中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大成):位于大成镇可盛村省道S315北侧;
5.南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雅星):位于雅星镇儋州华盛水泥厂南侧约50米处;
6.西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兰洋):位于兰洋镇儋州市同森木业有限公司西侧约300米处。
二、接收范围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及五座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主要接收废弃砖瓦、混凝土块、砂石料、渣土等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如废电池、废油漆桶等)及工业垃圾。入场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区域分类倾倒,便于后续分拣处理。
(1)那大镇、和庆镇、东成镇直运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厂;
(2)西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排浦)服务环湾新城片区、海头镇、洋浦经济开发区、王五镇;
(3)北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新州)服务木棠镇、中和镇、峨蔓镇、新州镇、光村镇;
(4)中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大成)服务大成镇;
(5)南部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雅星)服务雅星镇;
(6)西南片区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兰洋)服务兰洋镇、南丰镇。
三、运营时间
每日运营时间为08: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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