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索引号:00821961-3/2024-0002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时效性:

2023儋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

2023年,儋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融入自贸港建设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摆在首位,稳妥推进社保改革,提升人才人事工作质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儋洋一体化建设作出人社新的贡献。

一、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千方百计提升就业质量。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围绕实施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精准开展订单式、企业职工岗位技能等培训,全年完成职业技能培训7000人以上,其中培训1000名“儋州月嫂”等家政服务人员,订单式培训1000人,转移就业500人。二是组织优质人力资源机构与就业驿站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全覆盖举办招聘会、对接会,开展“百场万岗”招聘、校园招聘、就业促进周等供需对接活动30场,提供就业岗位4万个以上。三是不断扩宽就业渠道,实施“点对点”劳务输出,推进农民工有序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现全市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17.2万,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38万人。四是积极落实创业孵化基地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扶持创建2个创业孵化基地和1个创业创新平台五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带动就业2000人。六是强化就业失业统计监测,切实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二)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以就业驿站为载体,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全市儋州籍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留琼率分别达83%、62%以上。二是研究出台促进“儋州月嫂”劳务品牌持续发展的若干措施,做大做强我“儋州月嫂”劳务品牌。三是落实失业人口帮扶政策,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举办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全年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3000个,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三)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一是深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工作全年新增就业驿站6个累计完成建设运营就业驿站18个,基本实现全市各镇(办事处)就业驿站全覆盖二是持续强化创新创业服务,举办儋州市第七届创业大赛和技能大赛,积极组织参加2023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和全省技能大赛,营造“学、比、赶、超”技能提升氛围。三是开展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四是完成海南西部技师学院申办审批,提升儋州技工教育的办学规模和水平五是大力扶持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力争申办1个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

    二、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

    (一)完成社会保险改革任务。一是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二是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要求。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二)持续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是加强参保政策宣传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对征缴工作的督查抓好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工作。二是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扩面,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27295三是持续推广社会保障卡,完成发行新增9750张,实现电子社保卡申领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严格按照政策和部署,扎实做好企业、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地方待遇水平。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调整的基本养老金。

(四)组织实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提高建设项目参保率。一是开展工伤预防宣传,举办工伤培训班,督促建筑企业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二是全面梳理建筑项目参保情况。三是开展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事中事后监管活动。四是加大督查力度,组织劳动保障监察、社保中心开展联合检查。五是深入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职业伤害保障“小伤”快认快支六是巩固完善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的监管。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组织社保、就业经办机构开展社保基金和失业基金的风险排查二是落实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和举报奖励制度,巩固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三是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稳岗返还资金清理专项行动。

三、做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

(一)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把招聘“入口关”,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规定指导教育、卫生等部门做好人员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创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采取校园专项招聘、外地设点招聘等形式多样的招聘方式,拓宽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渠道。

   (二)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激励机制。围绕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工作要求,针对基层教育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不足,已评未聘教师存量较大的问题,探索建立全市基层教育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周转池”,着力解决基层教育事业单位中、高级岗位不足的堵点问题,完善体制机制,切实用好、用足省市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政策。同时指导各镇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打破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晋升“天花板”。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等措施。按要求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广外卖员、网约车驾驶员书面协议等通用示范文本,推动新业态重点行业建立协商机制。二是实施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重点行业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风险防范化解。适时发布省关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

(二)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促进各类调解联动融合。一是推动重点园区、行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内设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诉调对接。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全年调解成功率达到 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 90%以上。

     (三)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是全面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八项制度”,推进“零欠薪市”三年行动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做好综合行政执能力提升,做好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巡察和案件查处工作,利用好“新智慧平台”、“12345工单”、“国家小程序”等网络途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三是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力度,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健全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坚持党建引领,将主题教育成果转为工作实效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人社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把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选调不同层次干部参加教育培训和专题研讨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自贸港建设前沿地区或部门跟班学习努力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二)持续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从严查纠“四风”问题,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清廉自贸港建设,推进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直通企业群众和基层,贯通政策制定“最先一公里”到服务落地“最后一公里”。巩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成果,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制、“好差评”。深入开展“局长走流程”活动,抓好问题核查和督促整改,持续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组织人员参加“练兵比武”活动,培养更多“人社知识通”。

(三)扎实做好海南自贸港建设“1+N”政策体系中人社领域相关工作持续开展法治政府、法治人社“八五”普法工作抓好自由贸易港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好自由贸易港建设人社任务事项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和“一创两建”工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合法合规实施联合惩戒。加强人社宣传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全媒体宣传,快速反应、正确处置人社领域舆情。做好人社领域国家安全、平安建设、信访、保密、风险防控、调查研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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