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儋州市2025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68725389-8/2025-0003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5日 时效性:
各镇政府,三都办事处,市农林科学院:
《儋州市2025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儋州市2025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水稻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五良融合”,提高我市水稻良种良法机械化种植水平,进一步增强稳粮保供能力,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51289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水稻良种推广暨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琼农字〔2023〕34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保障种粮面积和提高单产作为建设农业强市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头等大事,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水稻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为核心,以水稻种植全程机械化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为重点,通过构建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协同的“五良融合”创新机制,提升良种良法推广应用和社会化服务与机械化水平,统筹推进单产提升与均衡增产、效益增加和面积稳定,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目标任务
实施“海南好米”金奖品种和省主推品种(美两优秋香、特优9068、特优458)绿色高质高效项目6500亩,其中集约化育秧机插全程机械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核心示范片2100亩,水稻“一喷多促”单产提升统防统治技术示范片4400亩;总结出水稻全程机械化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及单产提升典型技术模式;核心示范片水稻亩产比当地常规种植水平增产10%以上,“一喷多促”单产提升示范片比当地常规种植水平增产5%以上,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减少15%,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服务对象满意度超85%。
三、实施内容
结合我市打造“儋州好米”品牌和水稻产业发展需要,选择光热充足、排灌方便、集中连片的耕地,选用“海南好米”金奖品种和省主推品种(美两优秋香、特优9068、特优458)及全程机械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一喷多促”单产提升技术为项目核心技术,建立高质高效种植示范基地6500亩,其中集约化育秧机插全程机械化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核心示范片2100亩,“一喷多促”单产提升统防统治技术示范片4400亩;核心示范片采取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绿色防控的“五统一”耕种模式;“一喷多促”单产提升示范片采取统一施用“海岛素”叶面增效剂和低毒低残留病虫防治药剂进行统防统治和提单产;总结水稻全程机械化绿色高效栽培技术及单产提升典型技术模式,建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程度高、水稻单产提升和效益明显和示范样板,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水稻单产提升和机械化水平。
四、实施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单位按照财务规定,统一采购种子、肥料等物资;委托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集中育秧机插、无人机喷施药等作业;委托海南省农业科学院三亚研究院省水稻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总结、编制水稻全程机械化轻简高效栽培技术和单产提升技术手册等。
五、资金来源和安排
项目总资金277万元,来源于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计划安排137.2万元用于机械化社会化服务,107万元用于采购种子和肥料,16.5万元用于委托省级专家团全程跟踪技术指导服务,16.3万元用于项目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示范牌制作、农民高质高效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及水稻测产等工作。各子项目资金为初步预算,可相互使用。
六、实施主体选定和资金拨付
(一)扶持实施主体
在我市内从事水稻种植的企业、种植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为水稻生产提供机械化社会化服务的种粮企业和专业合作社。
(二)确定程序
1. 本方案印发后,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林科学院、各镇政府、三都办事处进行宣传发动,符合条件有意愿承担项目示范任务的水稻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项目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2.项目实施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从符合承担示范任务的企业、合作社或种粮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审核,择优确定示范任务实施主体与承担的示范任务面积并进行公示。
(三)资金拨付
1. 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采购水稻种子和肥料,按采购合同要求,将采购资金以转账方式拨付给供货单位。
2. 机械化社会化服务资金拨付:通过公开遴选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企业,按实施集中育秧机插、无人机喷施药剂等进度分2次以转账方式各拨付合同金额的50%款项。
3.委托技术服务资金拨付:按委托技术服务合同要求,将委托技术服务资金以转账方式拨付款给技术服务单位。
七、实施时间
根据我市水稻耕作时间和气象条件,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市2025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日常实施管理工作,市农林科学院配合实施,各成员密切配合,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示范区规划和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镇政府、三都办事处配合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财务规定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项目出实绩。
(四)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广范围宣传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示范项目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营造“儋州好米”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儋州市2025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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