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政策解读
索引号:00822013-9/2021-00157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儋州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0日 时效性:《儋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
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政策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规范发放程序,明确发放标准及范围,市政府于2019年11月19日出台了《儋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儋府办〔2019〕27号)(以下简称办法),建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向80周岁及以上儋州市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7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700元(含省长寿补贴500元),但随着我省自贸港建设步伐加快,原有《办法》规定的一些内容在实践中已不适应。为一步优化为民服务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儋州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的更多红利。我局结合我市实际和各市县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目标任务
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和预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实现高龄津贴发放精准化和“不见面”提标,确保高龄津贴不漏发、不错发、不超发,实现 "应发尽发、应停尽停", 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办法》(2021年修订)共9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高龄津贴发放的范围、对象及标准。明确了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范围、对象为和发放标准为。
第二部分: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批。强调了高龄老人津贴申请遵循自愿原则,高龄老人津贴需经申请、审核确认后发放,对因个人原因不申请、逾期申请或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未申请或未领取高龄津贴的,不予补发。
第三部分:高龄津贴资金的来源、审核、划拨和发放。明确了高龄津贴资金由省、市二级财政分担,规定了高龄老人津贴的审核、发放流程等内容。
第四部分:高龄老年人员的增减变动。高龄老人津贴变更和终止。规定了已享受高龄津贴补贴的高龄老人从89周岁增龄至90周岁,或从99周岁增龄至100周岁,仅享受津贴标准提高,其他条件没有变化,无须再次提交申请,并于满龄当月起自动按新标准发放,实现“不见面”提标。列明了户籍迁出我市和去世、失联等不同情况下,高龄老人津贴变更和终止程序。
第五部分:高龄津贴资金的管理。为确保高龄老人津贴资金落实到位,明确了市财政、民政和乡镇的管理职责。
第六部分:发放高龄津贴的监督。为实现高龄津贴发放精准化,确保高龄津贴不漏发、不错发、不超发,明确了各有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和预警机制。
第七部分:责任追究。明确了从事高龄老人津贴审核发放的工作人员、申领高龄老人津贴的户籍老年人以及抚养人等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明确本《办法》(2021年修订)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九部分:规定了《办法》(2021年修订)实施时间。
四、主要创新内容
(一)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已享受高龄津贴补贴的老年人跨年龄段的,其他条件没有变化,由工作人员提前比对,导入高龄老人信息,无须再次提交申请,并于满龄当月起自动按新标准发放,免去老人再次申请,实现“不见面”提标,提高服务质效,让符合提标条件的老人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福利政策,让全市的老年人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二)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动态管理。推动建立了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促进对老年人健在、户籍迁移等情况的动态管理,强化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的安全性、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政策执行的精准化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了监督机制。规范了审核审批程序,细化了分清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在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各镇高龄津贴管理工作和高龄老人动态管理职责,确保普惠性高龄津贴应发尽发,应停尽停。
五、注意事项
《办法》(2021年修订)仅对高龄老人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等流程做了调整与优化,且规定高龄老人津贴依申请、经审核确认后按月发放,并未对发放对象与发放标准做改变,仍按《儋州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儋府办〔2019〕27号)有关规定执行,即发放对象是具有儋州市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按年龄段共分为三档:(1)80-89周岁,每人每月70元;(2)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3)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700元(含省补贴500元,市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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