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00821970-1/2018-00277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年02月1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8年02月12日 时效性: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基本做法;公开内容;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取得成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儋州市发改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儋州市市直办公大楼八楼0808房;邮编: 571700;电话:0898-23323197)。
一、基本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证。年初,我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了责任。召开全委干部职工大会,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认真安排、部署全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从而增强了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从这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的情况看,已经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制定工作方案,规范运作效果。结合《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儋府办〔2017〕51号)文件要求,制定了适合我委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就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作出了明确的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实施方案、办法或细则,并按照职责、权限、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具体实施意见,将执法依据、程序、完成时限等通过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项目建设单位的监督,一年以来,无一例上访事件(三)落实信息载体,公开形式多样。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根据需求,及时公布市政府和发展改革系统有关政策和规定。利用下基层检查指导和调研时机,广泛向项目建设单位宣传有关方面的政策,方便项目建设单位办事。一是我委针对项目建设核准和备案事项政策规定,把我市项目建设和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投诉方式等全部进行公开,受到建设项目业主的一致好评。二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将有关政务向社会进行公开。充分利用网站的功能,将部门职能、领导职责及分工、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向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参加政务公开日活动,为搞好宣传,我委以办事流程为专题制作了全新的宣传板。四是开通热线服务电话。为保障建设单位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掌握有关政策信息,我委设立“热线”电话,随时为解答项目建设单位的咨询,办理有关业务。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抽调专人作为信息员,及时报送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信息。
(四)突出工作重点,主动接受监督。我委从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把与项目建设单位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行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项目建设单位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广泛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意见,确定了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内容为公开重点。并要求工作人员要把它作为我委对外的一个窗口,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好形象。
(五)严格考核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强化内外监督,收到了明显的成效。设立了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收反馈信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电话询问、信函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务情况
一年来,我委主动公开信息156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0条,其他方式公开86条。主要公布内容有:
1、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
2、领导干部的住房、收入、子女就业情况;
3、每月财务管理情况;
4、机关内部干部管理情况;
5、招投标公告;
6、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工作动态;
7、国民经济规划。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设有一部专线电话,方便市民咨询。一年来共受理市民来访223件,咨询内容主要为立项办理,扶贫政策等均给予答复,咨询者非常满意。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年来,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完善相关制度
(一)预先审查制度。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有效、快捷便民。公开事项和内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二)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年度工作考核目标,重点评议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以及接受监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走形式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和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七、取得成效
(一)改进了队伍作风,提高了办事水平。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办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委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得到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得以增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融洽了干群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自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公开了办事程序,拓展了公开项目,把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详细对外公开,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三)优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我委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了办事程序,有效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优化了投资环境,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
(四)强化了权力的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我委结合廉政建设的要求,把重点放在容易产生腐败的政务事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从事后惩腐到事前防腐的转变,较好地促进了源头治腐工作。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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