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dzdcd001/2026-0000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2日 时效性:2025年,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及儋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统计调查中心工作与社会公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信息服务,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儋州队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队、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统计调查主责主业,推动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聚焦社会关注的统计数据、政策解读及工作动态等重点领域,依法及时公开信息,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制度保障。
一是队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2次专题会议系统研究部署队内信息公开工作,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核心要义和最新公开要求,有效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与公开理念,为全面提升全队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与安全性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与思想共识。二是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队内政务公开领导和监督小组、党务公开领导和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和党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修订队内《政务信息管理办法》《保密工作规定》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等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安全。
(二)深化数据公开,优化统计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统计优质服务职责,确保信息向总队、综合处和市两办、发改和市统计局等部门传送的渠道畅通,积极与各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经济形势研判、分析材料和法定数据近70篇次,同时根据中共儋州市委党史研究室要求,认真做好《儋州年鉴2025》供稿工作。二是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儋洋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民生难点、堵点、痛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全力以赴做好统计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其中在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调查分析4条,政务类信息12条。全年共撰写报送15篇信息、30篇分析、19篇专题调研报告,其中《儋州要情》采用5篇,《儋洋信息》采用9篇。
(三)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宣传形式。
一是针对CPI、居民收入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指标,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和“儋州调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数据发布、统计服务、知识科普等工作,综合运用图文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调查业务和工作风采,共制作发布72篇新闻宣传稿,较去年增加25篇;其中36篇图文投稿被总队公众号采用,较去年增加17篇。二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点宣传日,深入那大镇东兴社区、洋浦等地开展“诚信诚实守初心 依法统计担使命”等主题普法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持续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社会氛围。三是实施“面对面”精准普法。结合住户、农业、劳动力、价格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及住户样本轮换、劳动力调查大样本轮换和调研走访等工作,深入调查点开展“嵌入式”、“入户式”普法宣传共1476次,直接面向调查对象解读统计法的义务与权利,引导其配合支持统计调查工作。
(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推进重要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持续在办公区公告栏公开党费收缴、人事管理、考勤登记、经费收支、工作动态等内容,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全方位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落细落实,公开年度经费预决算,公示经费开支计划和三公经费等开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二是畅通线上线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儋州队内部信息网公布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邮箱,在办公区一楼设置举报信箱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0 0 | ||
行政强制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认识存在偏差,将此项工作片面视为个别科室的职责,对自身负责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积极性不够高。具体负责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与规范等钻研不够深,未能将其有机融入日常业务全流程。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仍较多依赖文件传达、专栏公示等传统方式,对短视频、互动解读等群众更易接受、传播力更强的新形式探索不够,导致信息触达面不广、公众关注度有限。
(二)改进举措。
1.强化思想引领,压实公开责任。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与培训,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信息公开是全队共同职责,切实提升全员公开意识与工作自觉。二是加强科室间交流与协作,要求具体负责人员深入研究业务规范,进一步提升信息筛选、审核与发布能力,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准确、及时。三是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及个人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与时限要求,强化日常督促与落实,推动信息公开融入业务全流程。
2.创新公开形式,拓展传播渠道。一是积极探索运用短视频、图表解读、直播互动、社交媒体推送等形式,增强信息发布的生动性与可及性。结合统计调查特点与公众关注热点,策划系列主题宣传,提升信息传播力与社会影响力。二是优化传统公开平台功能,加强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信息覆盖面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建议并积极回应。三是完善内部监督与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各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推动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创新公开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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