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3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索引号:00821952-5/2024-00136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时效性:


关于2023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829日在儋州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儋州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儋州市财政决算草案已汇编完成,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儋州市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23市本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推进全岛封关运作准备、儋洋一体化全面起势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财政部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环湾新城建设,加快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安全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6亿元,为预算的90.8%,增长9.0%1;加上债务(转贷)收入9.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6.8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92亿元、调入资金7.2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2亿元,总收入213.79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13.3%,增长0.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7.8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13亿元、调出资金3.2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55亿元,总支出202.7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1.07亿元。

1.市级主要收入科目决算情况

2023年,市级税收收入47.72亿元增长16.0%,完成调整预算80.6%,税收占比为73.9%,较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4.3%增长39.1%,主要是2022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形成低基数,以及2023年企业经营逐步恢复,产品和服务销售增长带动;企业所得税9.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8.9%下降21.1%,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大宗商品价格走低影响,制造业以及批发业重点企业经营利润下降;个人所得税2.0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9.4%下降74.5%,主要是部分平台企业外迁影响。非税收入18.12亿元,增长51.8%,完成调整预算的133.7%主要是多渠道盘活闲置资产、资源,以及利息、罚没等收入大幅增长拉动

    2.市级主要支出科目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各部门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通过用好上级补助、争取新增一般债券、加强财源建设等措施,统筹多种财力财源,市级支出总体完成调整预算的96.2%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各支出科目总体执行较好,但受政策调整、上级新增转移支付等因素影响,部分领域决算与调整预算形成一定差异。市级主要支出科目决算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23.2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08.5%,主要是新增上级下达洋浦控股注册资本金影响;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27.9%,主要是新增“一场两馆”专项补助1.4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1.9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0.0%,主要是自贸港津贴提高社保费缴纳基数;住房保障支出3.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7.4%教育支出28.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5%;科学技术支出2.2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5%;公共安全支出4.9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农林水支出14.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3%交通运输支出5.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6%

3.上级补助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上级补助收入106.88亿元,较上年增长13.3%,完成调整预算的190.8%。其中:返还性收入4.84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3.07亿元,增长0.8%;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8.98亿元,增长168.9%

    4.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市本级预备费调整预算数为1.5亿元,当年拨付852万元用于布病防控等支出,剩余1.41亿元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关情况

    2023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6.29亿元,2023年动用15.53亿元,安排14.55亿元,年终余额15.3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4亿元,调整预算的23.6%主要是土地出让不及预期;加地方上年专项政策性结转使用4.2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58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8.84亿元、调入资金3.27亿元,总收入90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27亿元,调整预算的60.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3.3亿元、调出资金7.2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6.35亿元,总支出84.1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5.8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54万元,完成预算的2767.2%。主要是市属国有企业按规定补缴2022利润;加级补助收入30万元,总收入1,88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万元,完成预算100.0%,加调出资金11元,总支出6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81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数10.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数9.7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8%当年收支结余0.5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8亿元(在此特别说明的是,国库决算统计口径剔除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上级统收统支险种的数据,仅统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数据)。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市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8.3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9.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8.84亿元),其中:增债券64.16亿元,再融资债券14.14亿元。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截至2023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6.94亿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六)部门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市本级部门收入总计217.98亿元,完成部门预算的86%。其中,当年收入203.08亿元,上年结余14.82亿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8亿元。当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57.43亿元,占77.5%;事业收入14.91亿元,占7.3%;经营收入0.17亿元,占0.1%;其他收入30.57亿元,占15.1%

2023年,市本级部门支出总计194.58亿元,完成部门预算的77%。其中,基本支出54.62亿元,占28.1%;项目支出139.8亿元,占71.8%;经营支出0.16亿元,占0.1%。收支相抵后,结余23.4亿元,减去结余分配0.28亿元,年末结余23.13亿元。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60万元,比调整后预算下降14.8%。其中:因公出国(境)111万元;公务接待费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32万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门收支的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草案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推动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财税部门着力落实财政政策精准、有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聚焦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制造业发展,2023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18.7亿元。

是综合运用财政政策“组合拳”综合运用农民贷款贴息政策促进我市经济恢复,拨付农民小额贷款贴息0.31亿元,助力我市农业发展探索投融资改革模式,在省财政厅的指导下积极申报自贸港基金子基金,着力引进新能源、新材料、健康食品等领域的子基金、专项基金注册落地

(二)统筹财力支持重大改革任务,为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支持。2023年我市累计争取公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6.88亿元,增长13.3%。主要是为支持儋洋一体化发展,补充我市财力和支持我市各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发展,新增省本级举借地债补助市县收入9.03亿元。

二是大力争取债券资金支持。2023年我市争取地债资金78.3亿元,增长17.2%。主要用于保障我市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洋浦经济开发区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儋州市滨海未来社区(一期)、石化新材料产业园二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阶段)、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含幼儿园)、儋州市光村、木棠、峨蔓一体化供水工程、儋州工业园王五片区道路建设工程(三期)等重点基建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我市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发展短板,推进儋州洋浦港产融合。

三是争取综合财力补助资金支持。为增加我市综合财力保障,会同发改委督促各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夯实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2023年向省财政厅积极争取10亿元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用于洋浦开发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推动环湾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强化教育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教育领域财政投入保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全年投入35.97亿元,成功引进重庆巴蜀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清华附中等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我市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同时,支持西流学校、洋浦漾月幼儿园等6所学校扩容纳新,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儋州实验学校、洋浦初级中学等新建项目,新增学位9,000个。

二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全年投入8.24亿元,用于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激励机制计划,推动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海南西部区域疾控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中医医院也基本建成。支持建立城市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共达到17家,基本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医疗服务模式。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调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至89/人,提升乡村医生队伍薪酬待遇。

三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投入5.53亿元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贴,保障社保基金正常运转。投入8,196万元,严格执行就业帮扶政策,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个、就业帮扶基地(车间)26家,开展各类活动357场次,促进就业10,270人次。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白马井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完工验收,新增养老床位691张,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不少于1,382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助力提升普惠性养老服务。

四是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投入0.32亿元,全力落实人大和政协议案办理工作,支持中和镇七里美丽乡村玉蕊花景观栈道修复工程项目、白马井镇禾囊村排水系统修建项目和排浦镇镇墟街道美化亮化工程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是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筹措保障。2023年我市统筹各级资金共投入11.77亿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其中:上级资金1.4亿元,占比12%;市级资金(含债券资金)10.37亿元,占比88%

二是严格监督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今年2023年开展的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中,针对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工程PPP项目运营费、2022年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等2个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督促市生态环境局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单位开展部门绩效自评,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预算单位支出绩效意识。

三是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海南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琼府办〔2020383号)文件规定,我市与白沙县、临高县建立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推进流域治理。目前已完成2021-2022年度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并与白沙县、临高县签订了2023-2024年度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四是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来促进生态环境保护。2023我市政府绿色环保产品采购金额比重为100%。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琼财采规〔20193号),我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海南特色的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推动我市绿色采购发展。

(五)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投入21.25亿元,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发展热带高效农业,促进我市“菜篮子”、海南省冬季瓜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同时,积极创建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增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补充耕地指标要素保障能力,支持建设2.6万亩高标准农田和复耕复种撂荒地1.1万亩,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升计划,开展耕地“非粮化”督查整改工作,促进粮食稳产。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12个美丽乡村项目,促进美丽乡村扩面提质。支持完善乡村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农村改厕竣工3,000座,落实农民小额信贷贴息等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聚焦城市功能和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

一是建设绿水青山的生态空间。投入资金7.15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3个国家监管和2个省级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改,完成各类植树造林7,100亩。推动儋州市光吉河(那大城区段)水环境提升工程开工,儋州市污水处理三厂配套管网续建项目完工。坚决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海岸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一步落实水源地保护、退耕还林政策。

二是改善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投入资金11.24亿元,支持一体化交通网络建设,环湾快速干道等4条新改建项目建成通车,疏港高速开工建设。继续优化对内公共交通,建成中德产业园纵向道路等项目,持续推进洋浦石化功能区浦四路北延长线及桥梁工程、东部配套区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道路建设等主支干道建设。开展中兴大街、德义路紫薇路等提升改造工程,东湖公园建成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省级复查。

三是促进城市文体事业发展。投入资金3.39亿元,支持体育中心“一场两馆”运转使用,启动儋州市美术馆、滨海文化广场少儿图书馆建设,升级改造那大镇石屋村中国村官精神纪念馆等场馆,推进1家城市书房建设,促进文体设施提档升级落实文化惠民奖补政策,支持免费开放312家公共文化场馆,举办东坡玉蕊文化节、海南(儋州)雪茄文化旅游节等文化活动,开展群众性惠民文化活动100场。推动竞技体育发展,顺利举办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第十四届儋州国际象棋特级大师超霸赛等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成功创建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区,引领带动全民健身。

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促进资金管理规范安全有效

一是坚持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更多的资金腾挪出来,用于改善民生、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34亿元,当年实际支出0.27亿元,压减资金0.07亿元用于民生保障

是深化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深刻认识当前财政收支“紧平衡”现状,在编制预算时更加体现“零基预算”的理念要求,并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部门预算的监督意见落实到预算编制中,着力打破部门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在综合平衡基础上形成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安排机制。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要求,组织开展我市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是强化财政运行风险防控。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抓紧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科学测算年度举债规模,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在保障我市“三保”支出、还本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的情况下,对我市项目支出全面设置部门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聚焦覆盖面广、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17个重大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进一步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着力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挂钩机制。规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行为,推动本市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完成对全市市直机关及各镇开展预算和绩效管理考评工作。

三、预算执行管理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3市级决算情况总体平稳,但从人大、审计、财政监督的情况看,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一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但经济恢复的基础仍需巩固,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新增企业贡献税收不足,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同时各领域资金需求旺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加快儋洋一体化建设、办好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支出都需要加强保障,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预算平衡难度加大,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部分重点支出实施效果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重点支出配套措施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支出还存在分散交叉、效率不高等现象,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过紧日子思想不牢,预算编制不规范不细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和严肃性不足;个别单位绩效自评不够到位,成本控制仍需加强。对此,需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落实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运用好财政政策工具,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狠抓增收聚财,加力提效强化资源统筹。我们将聚焦财源建设,培育挖掘财政增收潜力,深化财政收入形势的精准分析,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加大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力度,拓宽财政收入来源,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做好城市经营文章,保障土地收储资金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实现土地收入的有效增长。对照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清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预算统筹盘活力度,统筹资金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发挥专项债作为项目资本金作用,进一步拉动投资,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系统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投入生态环境领域,打造“产城融合、双向增益”路径。

二是坚持统筹平衡,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贯彻落实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科学规划财政支出,在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三保”、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的优先顺序,合理调配资金,做到“大钱大方,小钱小气”,为打造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提供坚实财政支持。同时,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年支出数;培训费按上年支出数的20%进行压减支出;技术性要求不高的工作,由本部门自己实施,不得再聘请第三方实施。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预算指标对执行的有效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各部门落实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绩效理念,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提质扩围;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健全绩效管理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相挂钩的机制。谋划设立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完善我市预算评审制度和机构,从项目预算源头上控制成本。完善财政资金直达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直达资金使用“第一责任人”作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确保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会监督提质增效。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精神,强化财会监督体系的建设。做好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监督工作,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督同向推进,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更好发挥监督协同效应。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收支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健全库款流量预测机制,坚持“三保”优先支出顺序,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同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把“防范债务风险”作为债券分配的重要原则,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量力而行开展项目建设,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当地财力可能的项目,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可控。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运行和债务防控等情况,确保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1.关于2023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doc

2.2023年儋州市及市本级决算草案.pdf

3.2023年度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补充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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