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8
据《今日儋州》消息 1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克强率队到位于儋州、白沙交界处的南水吉沟(儋州段)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他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好党政主要领导担河湖之长、履河长之职、尽河长之责制度,全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作出新贡献。
南水吉沟发源于白沙县阜龙乡新村村委会,流域面积56.8平方公里,河流总长16.33公里。其中,南水吉沟(儋州段)总长7.36公里,起点位于松涛水库管理区,在南丰镇新村村委会汇入南渡江。
在察看了南水吉沟(儋州段)基本现状,详细了解该河段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公示牌竖立、巡查管护、水污染防治等情况后,王克强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的重要思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导向,体现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担当,也是我们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建设美好新儋州的主要抓手。全市各级河长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落实河长制为抓手,切实落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王克强要求,要严格按照市委提出的《儋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加快各级河长制的组织建设,全面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河湖管理机制。要加快市、镇、村划界立桩工作,加快市与市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行政区域划分,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基层护河管理职责。各级人大代表要把河长制工作调研作为一项工作重点,关注群众呼声、倾听百姓意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为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落实增添动力。同时,要针对南水吉沟(儋州段)存在的垃圾问题,结合实际,兼顾全局,做到“一河一策”,明确河流治理方案,协调开展推动河道保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工作,逐条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秦大茂一同调研。
南丰镇、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随同调研。(记者陈永强 编辑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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