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15:5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市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判处羊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2021年,男子羊某某请托儋州市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某(被判处刑罚)同意将子公司的儋州市雅星镇某村补充耕地项目交给其承揽。同年8月,羊某某挂靠海南某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又找来海南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海南某机械公司、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串通报价围标。后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儋州市某地项目。
市法院认为,羊某某与招标人串通后,通过挂靠公司与其他投标人采用非法手段相互串通投标报价,致挂靠公司得以中标儋州市雅星镇某村补充耕地项目,中标金额1404.4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熊铁辉 校对何石竹 审核王霞)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