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2 00:0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儋州法院成功执结34宗涉109名村民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经查,因项目建设需要,某镇某村被列为搬迁安置对象,该村村民小组于2016年向政府申请过渡期间的“护村费”,但一直未将该笔款项发放给本村村民,损害了该村村民作为集体经济成员的权益。2023年3月,该村村民向市法院起诉,要求村民小组支付其“护村费”,但判决生效后该村民小组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1月,村民陈某等109人分别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村民小组向其支付“护村费”合计38550元,该院执行局共立案34起。
承办法官聚焦群众诉求,多次进村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倾听民意民声,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经下达执行通知书及多次调解,最终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同意以银行扣划的方式向部分申请执行人支付23250元,并自行向其余申请执行人支付15300元。至此,34宗案件圆满执结。(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熊铁辉 校对张美丽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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