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6:2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了,你们快来……”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来电,称其在海口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名下车辆,执行干警立即赶赴现场并成功执行到位。
2021年4月13日,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50万元,期限为2个月,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王某未如期归还欠款并以各种理由拖欠,李某遂提起仲裁。调解书生效后,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海南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在执行中,海南二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财产调查,除一车辆外无任何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拨打其电话也被拒接。于是执行干警向李某征集信息,并将王某的车辆信息和车牌号码告知李某,指导其在王某经常出入的场所留意该车辆。经过李某的多日蹲守,王某和车辆终于现身。
由于海南二中院地处儋州市,距离海口市车程一百余公里,面对李某的电话催促,执行干警向李某强调双方不能有任何冲突,务必要等到法院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再进行处理;如果王某要求离开现场,可报警制止。
当天中午12时许,执行团队抵达现场。执行干警对王某进行普法教育并晓以利害,其表示几小时内一定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连本带息凑齐款项。在王某筹款期间,执行干警对李某要求支付的本息进行验算,发现其通过重复计算的手段多算1万余元的利息。
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核算利息,现场制作笔录,并对双方当事人予以训诫和释法:“法院保护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但包括申请执行人,也包括被执行人。希望你们双方通过这次执行,学会尊重法律、相信法律、敬畏法律。”
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知错,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下午4时许,王某凑齐案款并一次性支付给李某。至此,该案执行完毕。(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罗凤灵 刘凯鑫 编辑符灵基 校对王丽华 审核王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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