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5 23:36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一名驾驶人因驾驶农用车违法上高速公路,被儋州公安交警予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强化工作举措,紧盯农用车上高速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全方位强化布控、预警、拦截、查处、反馈力度,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工作中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正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赣828**的农用车辆驶上了高速公路。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高速公路管理大队执勤巡逻民警予以拦截查处,在万洋高速152公里加123米洋浦往万宁方向将该车成功拦截。
据李某某交代,平日里其驾驶该农用车从事砖头、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运输工作。此次是为一个朋友拉标砖,为了节省时间,才冒险走高速。
现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农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严重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实施“违反禁令标志”“反光标识不全”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王竞 校对张美丽 审核陈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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