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0 23:49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纠正一批生产经营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对3起商品过度包装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例1:儋州那大某茶叶店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11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在茶叶产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大红袍”规格为102g(51g×2盒)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为29cm×20cm×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该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71.42%,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11月30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案例2:儋州那大某烟酒茶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11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在茶叶产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金交椅·肉桂”“三仰峰·肉桂”两款茶叶礼盒规格均为100g,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均为35.5cm×23cm×5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以上两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为68.15%,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11月30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
案例3:儋州那大某烟酒行销售包装空隙率超标茶叶
11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在茶叶产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红天下·红茶”“黄金叶·红茶”“元正·滇红·红茶”三款茶叶礼盒规格均为300g(100g×3),茶叶礼盒外包装为长方体,长、宽、高分别为36cm×27cm×9cm、36cm×27cm×9cm、36cm×27cm×8.8cm,经手动法现场测算,以上三款茶叶礼盒的包装空隙率分别为55.41%、55.41%、55.40%,不符合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中有关“单件净含量>50,空隙率≤30%”的规定要求。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11月30日,经复查,当事人已整改。(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覃凯 编辑王竞 校对张美丽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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