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5 00:0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5月24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截止今年5月22日,全市目前已有22家医保定点药店正式开通医保刷卡购药功能,参保人在22家药店购药时,可使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此前,为加强和规范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海南出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在社会保障卡中设立金融区和医保个账专区,个人账户待遇划拨至医保个账专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区),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应由个人负担部分的医药费用,以及缴纳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了解,办法试行后,全省定点医院率先实现了医保个账支付。为满足群众需求,让医保购药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海南省社保中心联合省医疗保障局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快推进首批定点药店的端口接入。同时,积极督促协调药店,配备专业药师、引进医保目录药品、完善网络平台,打造符合条件的医疗保障定点药店。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在我市首批开通的22家医保定点刷卡门店,参保人要随身携带实体社保卡,或打开手机微信或支付宝等APP凭借医保电子凭证就可以实现医保购药。参保人在首次刷医保电子凭证前需要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具体操作方式: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码上办事、支付宝或微信等APP中找到“医保”或“医疗健康”等模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购药时即可实现医保个账支付。(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何秀玲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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