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10:17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十分感谢市法院和市信访局领导为我们解决困难,帮助我们申请司法救助,缓解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过个安稳年……”信访人李春保感激地说道。近日,为了更好地倾听信访人的诉求,真正从群众的角度为他们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大胜和市信访局相关负责人在市信访局接访了当事人李春保。
据了解,2012年4月被告人董某某酒后驾车与信访人李春保的儿子李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信访人李春保的儿子李某某和儿媳王某某在交通事故中死亡。依据海南二中刑终字第18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董某某应向申请执行人李春保等人赔偿82.57万元。该案历经10年2次执行,对已执行到位的董某某名下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存款共计2600余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长期未能执行到位。据信访人李春保反映,目前已故被害人李某某和王某某的两个孩子还在念书,由李春保及其家人共同抚养,但目前李春保已经70岁,并且患有癌症,家庭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希望能申请到司法救助。市法院和市信访局高度重视该案,考虑到当事人一家的实际困难,市法院本着“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经过综合研究,依照规定将当事人李春保纳为司法救助对象,让他们在寒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虽然司法救助金不多,但也代表了我们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关爱,希望能帮助群众渡过暂时的难关, 更好地生活下去,过个好年。”接访中,熊大胜耐心为信访人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法律法规,表示将对该案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查明被执行人董某某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申请执行人李春保等人及时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动态,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助推法院将该案执行到位。
司法救助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市法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畅通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创新救助方式,优化救助措施,切实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心中,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彰显司法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张琪皎 梁其泰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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