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28 17:09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一名不具备获取驾驶证资格的16岁少女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查获,并被依法予以罚款36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10月25日16时许,市公安局交警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组织交管一大队在那大城区开展对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行动时,一辆车号牌为琼CNT5XX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共乘坐2人,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上前将该车拦下,并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该车驾驶人慌慌张张,不能出示驾驶证。后经公安系统查询,驾驶人游某婷(女,16岁),并不具备获取驾驶证资格,属于无证驾驶,而其驾驶的车辆也属于报废车辆,系和朋友借的。鉴于游某婷系未成年人,民警随后通知其父亲到交警支队配合调查处理。
游某婷父亲到达交警支队后很是无奈,并对其一顿指责,还请求民警说:“你们直接送她去拘留吧,我们作为父母的真的是不懂怎么管教了,讲很多次了,根本不听!”
民警现场对游某婷及其父亲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耐心讲解了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的危险性和相关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并要求游某婷现场写下100字的保证书。
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游某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辆、未佩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36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民警表示,因该车辆所有人明知游某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把机动车交给游某婷驾驶,也将面临罚款1500元与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夏佟 编辑熊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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