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2
执法人员在超市收银台处检查购物袋。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 覃凯 摄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从即日起正式实施。当天,那大城区及各乡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深入大街小巷对各商家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许多商家已采用全生物降解购物袋作为替代品,并对部分违反“禁塑”规定的商家依法立案查处。
当天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那大城区中兴大街上的百佳汇超市。在该超市的收银台处,市民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据工作人员介绍,这里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按大、中、小3种价格分别为6角、5角、4角。
“通过执法部门的前期宣传,我们充分了解了相关政策以及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危害。从今天开始,我们一律向消费者提供全生物降解购物袋,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塑料袋已经全部下架。”该超市主管冯英说。
“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摸起来较硬,而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摸起来手感很柔软,并印有品名、执行标准、监管二维码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计量科副科长曾敏介绍说,广大市民可以根据这些差别进行辨识、参与监督,共同为保护环境贡献力量。
在那大城区各类批发商云集的红旗街,记者发现不少商铺已经开始销售方便人们日常使用的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每个价格为3角钱至5角钱。该辖区基层所所长石盛华告诉记者,“由于前期执法人员已多次宣传劝导,在今天的检查中,红旗市场周边所有一次性塑料制品批发和零售商已对货架上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全部下架。但仍有零星个体工商经营户不听劝阻仍使用禁止目录上的不可降解塑料袋。对屡教不改,劝说多次仍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的3户经营户,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韦德俭表示,将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及《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全面加强“禁塑”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全面“禁塑”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在发现问题时拨打12345热线举报。(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覃凯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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