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6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儋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原负责人李秀琼违规收受监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0年,李秀琼利用职务之便,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收受监管对象香烟、土特产(礼品折合人民币7630元)和礼金500元。李秀琼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李秀琼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儋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大队原负责人李兴强违规接受执法对象吃请、出入娱乐场所问题。2017年至2020年,李兴强在任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期间,多次接受执法对象周某某等人的吃请,同时接受执法对象李某某的招待,出入夜总会、KTV等娱乐场所。李兴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兴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三、儋州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董海峰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儋州市政协提案与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董海峰在任市工信局党组书记期间,违规办理一张专用公务加油卡,先后违规加油11962.25元;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董海峰在任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非工作日先后违规加油11864.56元。2019年12月,董海峰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有的违规接受吃请、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有的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情况下仍然顶风违纪违法,反映出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犹存,纠治“四风”必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纪法底线,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真正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保持政治定力,拿出恒心韧劲,持续巩固高压震慑态势,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把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坚决贯彻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严”字当头,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提升监督实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李秋欢 通讯员廖全元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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