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2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9月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助力孤儿群体能够继续完成学业,进一步维护孤儿受教育的权利。日前,市民政局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受理符合资助条件孤儿的申请,对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分上半学年和下半学年两次发放补助费。
据介绍,“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范围为:已被市级以上民政局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申请流程为:社会散居孤儿由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孤儿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提交孤儿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材料、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核实后退回申请人)。儿童福利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孤儿的助学申请由孤儿本人直接向儿童福利机构所属民政局申请。
在接到申请后,乡镇政府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将签字盖章的《海南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申请表》、孤儿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证明材料、孤儿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市民政局审批。对审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市民政局在接到乡镇政府审核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作出审批意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将申请材料退回镇政府。市民政局完成受理、确认工作后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每学期发放助学金5000元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账户,助学金发放从孤儿入学开始到孤儿毕业结束。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9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首年启动以来,已成功资助7名孤儿圆大学梦。眼下该项助学工程已启动,市民政局已要求各镇于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同时加强监督和动态管理,通过材料核实、家庭巡访、数据比对等多种方式,提高助学的精准性。此外,要及时掌握孤儿动态,孤儿因毕业、退学等原因不再就读的,应当退出“助学工程”。(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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