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7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根据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镇党委、各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及有关单位评选推荐,我市拟推荐那大镇石屋村乡村振兴工作队等4个集体和王青海等12名个人为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据了解,2019年2月,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派驻各乡镇、行政村以来,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紧依靠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推动乡村振兴“十抓十好”职责任务落实,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等工作中经受了考验和锻炼,为我省顺利实现脱贫攻坚“创优保优”,夯实海南自贸港建设“三农”基础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及时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为夺取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三连胜”、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开展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据悉,海南省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将对先进集体授予“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先进个人授予“全省乡村振兴工作队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金和证书。同时,将印发表彰决定,召开表彰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李秋欢 编辑李晓晖)
附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
那大镇石屋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峨蔓镇长荣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兰洋镇驻镇乡村振兴工作队
中和镇七里村乡村振兴工作队
先进个人:
王青海,海南省水务厅水土保持与移民处二级调研员(白马井镇乡村振兴驻镇工作队副队长)
符 晖,海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二级高级警长(新州镇乡村振兴驻镇工作队副队长、黄村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员)
陈 川,省委办公厅处长(大成镇新风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韩俊毅,海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处副处长(排浦镇乡村振兴驻镇工作队副队长)
张罗魏,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工程科科长(南丰镇乡村振兴驻镇工作队副队长)
芦 伟,海南省委国安办综合处四级主任科员(光村镇欧宅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吴金杯,儋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九级管理员(木棠镇蒌根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邓 凡,市纪委监委驻市宣传部纪检监察副组长(东成镇高荣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曾智强,儋州市王五镇扶贫办副主任(王五镇光村村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队员)
谢佑生,儋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雅星镇庙陀村驻村第一书记、文丰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谭孟忠,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科长(儋州市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公室成员)
刘占锋,儋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办主任(和庆镇美万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和庆镇乡村振兴工作队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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