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9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省中招办8月16日发布通知,明确海南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8日开始,今年中等学校、有关高等院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四个批次进行。
(一)提前批:录取学校为: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实行平行志愿招生,可同时填报这两所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海南省农垦中学等8所学校的国际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办学的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定安中学等16所学校的实验班。
录取时间:8月19日-20日。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国际班、海南农垦中学国际班、海南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国际班、三亚华侨学校国际班在提前批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安排到第一批第二次修改志愿后录取。
(二)第一批:录取学校: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等24所省一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录取时间:8月21日-22日第一批第一次录取;8月23日-24日中午12:00修改第一批志愿;8月25日-26日第一批第二次及指标到校生录取。
(三)第二批:录取学校:经申请获批部分计划在本批次录取的省一级学校、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省一级学校”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参照市县重点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8月27日下午—8月30日录取。
(四)第三批:录取学校: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时间:9月3日—4日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录取;9月4日—5日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录取。
省中招办指出,招生录取未完成计划(含学生未按时报到空出的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从9月8日开始至秋季学期开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生补录手续,秋季学期开学15个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学生。学校录取新生后,被录取的新生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符武月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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