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为掀起新一轮禁毒大会战役高潮,根据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统一部署要求,市法院举行“4·24”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大会。4月24日上午,市法院参加了在省二中院举行的“4·24”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暨法治宣传现场会,在会上对4起案件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判,曾某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十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15000元至5000元不等。当天,市法院还在该院对5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15000元至3000元不等。
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来,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如宣判被告人曾某、王某武、谢某卫、陈某伟犯贩卖毒品罪一案中,被告人曾某在2019年5月至6月期间,明知是毒品而先后2次在海口市龙华区贩卖“开心果”(假毒品)和MDMA片剂(俗称“摇头丸”)给他人,其中非法贩卖MDMA毒品数量562.54克,数量大;误将假毒品当作真毒品贩卖,数量约212.78克,合计收取毒资5800元。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谢某卫、王某武、陈某伟误将“开心果”当作真毒品进行贩卖,分别收取毒资600元、300元、300元。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000元;被告人谢某卫、王某武、陈某伟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至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至5000元。
据统计,4月份以来,市法院在该院共对17件32人毒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体现了市法院始终保持对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彰显了审判机关坚决打赢新一轮禁毒大会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信心,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平安儋州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王晓露 谢佳佳 编辑李常)
4月24日,市法院举行“4·24”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大会。
宣判现场。 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王晓露 谢佳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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