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5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返岗的工人上岗前要按规定做好体温监测,并做好登记;作业场所要开展消毒,做好个人防护。”近日,来到那大镇侨锋农场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检查时,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大队长王琳彬对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强调。连日来,该大队在紧抓监督执法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打击非法行医不手软
疫情期间,个别无证行医者胆大妄为,擅自非法行医。在接到举报后,儋州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迅速行动,予以打击。
2月3日,有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新州镇某街58号民宅私设诊疗场所非法行医。该大队卫生监督员立即赶去查处。现场发现该诊疗点内有3名病人正在看诊,一个污物容器内装着带有血迹的注射器、输液管、棉签等医疗废物。经询问,当事人曾某承认未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本人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书》。 该大队依法对曾某进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
2月16日,该大队接到市卫健委监测报告称,位于八一总场的姚氏中西医诊所在2月11日接诊了一例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符某。卫生监督员立即赶到该诊所进行监督检查,经调查,该所执业助理医师姚某在符某前来就医时,未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未亲自对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进行诊查,未填写病人详细情况及门诊病历,就独自为病人开具处方,未落实隔离消毒措施和向上级部门报告,情节恶劣,影响严重,该大队依法顶格对该诊所和当事医生进行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及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督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
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计生监督大队高度重视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派出四个检查组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等问题进行督查。
检查中,卫生监督员发现3家医疗机构未在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5家医疗机构使用后的医疗废物未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该大队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共罚款7900元。
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还在现场对相关的医护人员宣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培训。
截至3月23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826人次,车辆661车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20家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家次,村(居)委会243家次,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2家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952家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30家次,复工复产企业231家次,到卡点开展疫情防控371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52份,责令整改696家,追踪整改落实315家,已立案处罚17家,暂停医师执业活动2人,行政罚款人民币117000元。(记者符武月 通讯员黄高锐 编辑熊铁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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