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6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近日,我市局部地区出现市民抢购大米、食用油等生活用品情况,个别商家借疫情之机大肆提高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给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保障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1月26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部署开展全面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对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该局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据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介绍,该局目前已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下发《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公告》和《市场价格行为提醒书》,并成立专门应急处置队开展突击检查哄抬物价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我市还设立了举报平台热线,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记者罗鑫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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