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6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1月26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原文:
近日,我市局部地区出现市民抢购大米、油等生活用品情况,部分商家借疫情之际大肆提高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给全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经查,“大米及其它物资将供应不足”确系有人恶意造谣。对此不实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勿相信。对于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本局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的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全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儋州大米以及其他物资供应充足,且有充分的库存储备,供货渠道通畅,完全可以满足本地市场消费需求,请广大居民不信谣、不传谣,合理采购大米等民生物资。(记者韦斌 编辑符灵基)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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