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04
据《今日儋州》消息 为严肃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近日,市纪委监委对省脱贫攻坚暗访组发现的一批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弄虚作假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东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符文靖,人大科员李早科,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及填写调查表的问题。2019年8月11日,省脱贫攻坚暗访组在暗访中发现东成镇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符文靖、人大科员李早科,没有按要求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及填写调查表。并经查实,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李早科在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工作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致使东成镇39户低保家庭核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被违规领取低保金248630元,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2019年9月,东成镇政府给予符文靖政务记过处分;同年11月,东成镇党委政府给予李早科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和庆镇罗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正奔等3名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调查表填报不准确的问题。2019年8月11日,和庆镇罗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正奔,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韦克挥,党支部委员兼监督委员会主任陈香菊,在脱贫攻坚进村入户调查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流于形式走过场,致使扶贫调查表填报不准确,省暗访组通报批评。2019年9月,和庆镇委给予王正奔、韦克挥、陈香菊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在全市党员干部中,还存在对待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严不实,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部分同志群众观念淡薄、纪律意识缺失。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以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扛起责任担当,全力以赴开展脱贫攻坚迎接国检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严肃查处存在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确保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记者李秋欢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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