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09
据《今日儋州》消息 近日,那大镇一小区停车棚内发生电动车火灾,经消防部门与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火灾调查查明,火灾原因是电动车过度充电短路引起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该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当天,火灾共造成8辆电动车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火灾因小区电动车棚存在长期管理不善问题,导致电动车长时间充电引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负责人负主要管理责任,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充电动车电;禁止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停放电动车和充电;电动车充电区域必须设置有效防火分隔,必须设置具有自动断电功能的智能充电专线,必须配备足够的应急灭火器材,必须安排专人定时巡查和应急处置。(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钟幸 编辑唐凤霞)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