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2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近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市人民法院院长张光亲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出庭支持公诉,这是市法检“两长”首次出庭审理案件,也是“两院”落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一把手”一齐开庭办案。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条理清楚,案件当庭宣判。
针对控辩双方意见,审判长张光亲当庭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确定庭审重点,引导检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逐步推进法庭调查、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诉讼程序。庭审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宣读起诉书,当庭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有针对性的答辩,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经合议庭合议认为,被告人何某富、何某俊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通过网络发送虚假信息、虚构还款途径及方式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1.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富、何某俊犯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为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性,最后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何某富、何某俊犯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均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据悉,院长回归法官身份出庭履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积极示范意义,它将带动更多优秀法官回归办案本位,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庭审质量,让老百姓更为直观地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高琼芳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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