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9
据《今日儋州》消息 3月14日,市法院刑庭在市第三中学、市民族中学开展毒品案件庭审进校园活动,以案说法,增强师生的拒毒、防毒、禁毒意识,自觉远离毒品。
当天上午,该院刑一庭法官在市第三中学现场审理了被告人林某茂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该校组织300余名师生到场观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26日,吸毒人员符某新电话联系林某茂欲购买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双方约定在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南路三巷路段交易,林某茂将1小包重约0.5克的甲基苯丙胺贩卖给符某新,得款200元。2016年10月28日,符某新电话联系林某茂欲购买“冰毒”,双方约定在那大镇解放南路那大一小门前路段交易。当他们一手交钱一交货时,被执勤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从林某茂身上缴获毒品疑似物1小包。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从林某茂身上缴获的1小包毒品疑似物检出甲基苯丙胺成份,重0.38克。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茂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他人2次,且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不满五年再犯,系累犯,且属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林某茂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处罚金10000元。
同日下午,在市民族中学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市民族中学学生自己组织的模拟法庭正式开庭了。这是该校学生在市法院刑二庭法官的指导下组织的一起由真实案例改编的贩卖毒品案件模拟法庭活动,参与庭审的所有人员均由学生自己担任。庭审时,学生们很好的把控了庭审节奏,根据案例分别判处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还对学生们的表现进行了点评。这种自我带入的模式让学生直击庭审,以一种“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进行“法庭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毒品危害不容小觑,青少年毒品犯罪更应该引起重视。市法院为配合正在开展的禁毒三年大会战活动,开展了系列法律进校园活动,让青少年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为创建平安儋州、无毒儋州做出了贡献。(记者王诗波 通讯员钟振强 曾洁爽 编辑王竞)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