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7 10:06
2016年的主要工作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维护核心、服务中心、紧贴民心、凝聚人心”的总体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3次和主任会议23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18项,组织和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36次,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人次,为推动我市加快发展升级、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我市基层代表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把好代表入口关工作经验被省人大常委会向全省推广。
一、主动有效作为,聚力助推全市中心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和全市重点工作落实作为着力点,依法履职、科学履职、主动履职,始终与发展大局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力。
助推经济发展工作。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一市双城三区四地”战略部署更加科学完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海花岛等重点项目现场帮助解决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定期召开财经工作分析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经济运行、财税收入情况和审计的工作报告,并对经济形势综合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一线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主动与市政府沟通,确保年度发展计划和预算草案编制合理性。
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运用人大职能,坚持依法扶贫、民主治贫、科学减贫,在助推精准脱贫工作中彰显人大担当与作为。组织调研组开展广泛深入调研,从脱贫攻坚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实际出发,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设性意见,较好地反映了基层脱贫攻坚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为市委推广“合作社+公司+贫困户”产业脱贫模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脱贫攻坚迎检准备,常委会紧紧围绕各镇在精准扶贫推进中反映“三保障”等存在问题,组织由省、市、镇三级人大代表参加的脱贫攻坚督查组,对全市16个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15条,为市委、市政府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检查提供决策依据。
助推“一创五建”工作。2016年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推‘一创五建’良好开局”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当好“一创五建”宣传员、示范员和监督员,助推“一创五建”深入开展。各镇人大针对本镇“一创五建”中存在的“六乱”问题,组织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小组进行调研、视察。那大镇代表小组组织市镇人大代表对本镇贯彻实施《海南省城乡容貌和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街道和主干道路的环境卫生、交通秩序、车辆停放、“门前三包”、街道夜市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视察检查,并及时向市、镇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督促加强管理、抓好整改,那大城区交通秩序和脏、乱、差等“六乱”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常委会始终把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审议工作报告、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对儋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5年儋州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依法进行审查,督促计划预算编制草案进一步科学、规范、简明,使人大代表能看得懂、弄得清,利于代表审议。组织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强化预算监督,既保证了新增财力向民生工程倾斜,又确保年度财政预算顺利实施。
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的监督,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关注教育、环境保护、道路建设等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纠正执法中的违法现象。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深入分析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低保对象进出机制和动态管理存在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就推动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顺利开展提出对策建议。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问题,以财政转移支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整改落实情况、环保世纪行、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为课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专题调查报告,向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了政府工作开展。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进一步推动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改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组织调研组到市人民法院开展调研,提出“进一步增强审判监督意识、进一步探索完善审判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等意见和建议。开展市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和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侦查监督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公正、侦查监督工作意见和建议,促使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工作汇报,提出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认识水污染防治重要性意见建议,确保饮用水安全。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调研,提出要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推动卫生事业管理现代化、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保障医疗质量等意见建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提出要深入基层调研、将百姓需求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意见建议,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符合百姓所需。
积极参与上级人大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草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草案)》、《海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海南经济特区海岸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等15部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建议53条。
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领导亲为、协调联动、跟踪督办的信访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6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2件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97批178人次。常委会负责同志定期以接访和走访方式接待群众,督促“一府两院”解决拆迁安置补偿、缴纳社会保险、土地林地纠纷等重点信访事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坚持把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好抓实,以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夯实代表工作基础,为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做好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我市启动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为了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认真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加强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使换届选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人大代表291名、新一届镇人大代表1174名,在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新一届镇人大、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90名。2016年11月25日至27日,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班子、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尤其是选举工作,各位候选人满票或高票当选,得到省委、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
创新代表活动载体。在全市16个镇全部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室,并充分发挥平台、阵地和窗口作用。2016年,各镇代表小组以代表联络室为平台,邀请市镇人大代表对“一创五建”、精准扶贫、打击网络诈骗、美丽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文化教育、征地拆迁以及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84次。全市各镇人大代表联络室达到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有人员的“七有”标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创建和巩固提升,既为代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相互联系提供场所,也为选民向代表反映情况和代表联系选民提供方便,有力推动代表工作健康持续开展,促进代表进一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汇集民情、反映民意、凝聚共识,激发代表工作活力。我市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创新实践做法分别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联合动态》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人大内部通报》刊登。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了两期集中全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拓展代表培训内容,重点培训《政府、计划、预算报告基本常识》、《如何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儋州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战略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及代表履职常识》、《人大代表如何撰写议案和建议》、《闭会期间乡镇人大如何开展工作》等人大代表履职必备的法律、政策知识。丰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授课和实地考察相结合。通过培训,代表们进一步掌握履职基本知识,增强履职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代表建议办理。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提出办理方案,并于2016年3月和12月召开建议交办会,将代表建议交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选择8件事关全局性建议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落实,相关工委(室)跟踪督办,取得良好效果。市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6件建议已答复代表66件,答复率100%。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74件建议已交市政府转交有关单位办理。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努力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法定程序有机结合。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常委会依照《儋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法定程序,严格把关,规范初审、法律知识测试、公示、供职报告和向宪法宣誓等各个环节,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组织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7次,参加代表15人;组织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13次,参加代表52人;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组织的活动11次,参加代表92人。通过参与活动,较好保障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渠道。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坚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点》、《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要点》和《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支部建设。结合专题学习教育,组织13次理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和教育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做到勤政廉政、务实为民。
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作风建设。一是研究制定常委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提高常委会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修改完善机关会议、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压缩会议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考察活动。三是加大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交流力度,调入年轻干部,改善干部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四是完成市委安排的联系点、“一创五建”、脱贫攻坚、救灾慰问等工作任务,尤其是脱贫攻坚工作,调整资金支持南丰镇的产业和危房改造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帮扶南丰镇尖岭村委会海漫村和水口村68户贫困户和巩固户,完成信息采集、民主评议退出、公示公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牵头负责帮扶南丰镇扶贫攻坚工作在2017年1月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中取得较好成绩。
认真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建成“儋州人大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在行动”栏目,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日常重要活动、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先后在《海南人大》、《今日儋州》等刊物上发表各类稿件共116篇。重视学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省内外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制定镇人大工作指导性计划,按照“一月一安排、半月一接待、双月一活动、一季一会议、一年一考评”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加强对镇人大工作指导,推动各镇人大开展视察、评议、信访接待和走访等活动83次,增强镇人大工作实效。通过召开镇人大工作推进会、座谈会,听取汇报、交流经验、总结创新,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镇人大对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以及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等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镇级人大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儋州市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解决镇级人大履职方面问题,激发镇级人大工作积极性,督促其更好履行职责,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我们各项工作,得到“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镇人大积极配合,得到全市各族人民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二是要重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反馈,做好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和办理质量;四是要进一步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7年的主要任务
2017年是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人大在全局工作中的监督和支持作用,为落实“一市双城三区四地”发展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把儋州建设成为带动周边辐射西部的区域中心城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围绕促进“一府两院”工作,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市本级决算。加强对全市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对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
强化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公立医院改革、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省市镇人大代表对“一创五建”、脱贫攻坚、“一市双城三区四地”建设等情况进行视察。对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校园暴力、房地产业发展情况、服务业发展情况、教育发展情况、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情况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农村撂荒地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积极协助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二、优化代表服务,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进一步加强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建设,发挥镇人大代表联络室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进一步改进代表培训方式,努力提高培训实效。强化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拟组织多批次人大代表到外地考察学习,拓宽代表视野,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优质服务。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范围,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邀请代表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探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新做法。
三、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结率
代表建议办理是政府作为改进工作、服务民生的主要抓手,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主要途径。要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要加强对代表建议督办。按照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和初衷,提出办理要求,尤其对事关全局性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跟踪督办。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视察和督查,以促使承办单位落实办理任务。要严格落实办理部门责任,督促市政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各单位年终综合考核内容,提高建议办结率。要设立专项办理资金。市财政局要从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办理代表建议涉及的民生事项,以破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经费不足问题。
四、加强联系指导,提升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加强市镇人大工作建设,推动各镇人大机构和人员等重大事项落实。落实常委会领导包镇指导人大工作制度,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和指导镇人大工作、镇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与镇人大联系沟通,促使市人大常委会与各镇人大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五、严守纪律规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各方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建设风清气正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大对外考察力度,学习国内先进地区人大工作成功经验,尽快提高作为地级市和西部中心城市人大常委会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形式要求赋予人大工作新的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以优良的作风奋勇拼搏,继续前进,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成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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