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0 23:00
据《今日儋州》消息 10月19日,记者从全市灾后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尽快开展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我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迅速开展灾后自救,在核查灾情、指导救灾、卫生防疫、恢复生产等方面做好系列工作,确保灾后群众尽快恢复生产。
根据会议要求,我市将重点从7方面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一是抓好卫生防疫工作。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要深入各镇,重点排查饮用水源受淹、污染情况和牲畜、家禽因灾死亡情况,并做好消毒工作。二是抓好安全饮水工作。市水务部门要全面检查各中心水厂及管网工程,保障供水恢复生产。三是抓好公路交通、电力、通讯、市政等设施抢修和维护。四是抓好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市农委水务部门要将各水库、各灌区的水毁情况核实,属应急工程的,立即组织设计施工,其余工程,统筹做好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即将到来的冬修水利工作中安排修复。五是抓好危房改造和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市住建部门及各镇要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对本次台风受损房屋情况进行核实鉴定,列入危房改造或房屋修缮计划,并组织实施。六是抓好灾后恢复生产。市农业部门、畜牧、扶贫办、各镇要联合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排涝、农作物防病虫害等工作;对受灾较重的田块,要加强田间管理,并结合冬种瓜菜生产做好抢种改种;特别是对扶贫产业基地要第一时间做好恢复生产,确保脱贫攻坚项目出成效。海洋渔业局要组织力量指导受损渔船抢修,帮助受灾养殖群众恢复生产。相关部门继续组织好抗风救灾农资供应,主要是做好瓜菜种子种苗、农药、化肥、农机及农用柴油、农膜等农资的调配和供应工作,同时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物价部门要抓好物价管控。七是抓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投入,市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资金,加快基础设施修复资金到位,重点给予受灾农民的生活补贴和受灾农民的生产救灾资金扶持等。(记者冼贺 李国妹 编辑朱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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