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8 17:10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6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灭火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共同支持”的森林防灭火良好氛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以实现森林火灾“早预防、早发现、早扑救”和“打早、打小、打了”核心目标,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基础性、先导性任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谁主管、谁负责”的思想,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宣传举措,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目标,坚守“预防为主、科学扑救、以人为本、积极消灭”工作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广泛普及森林防灭火有关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应急避险技能,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责任意识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压实各级宣传责任、细化宣传措施、创新宣传形式,打造主题鲜明、覆盖全面、成效显著的浓厚氛围,为维护全镇森林资源安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三、工作内容
(一)法律法规宣传行动。各村(居)委会、农场要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海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儋州市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为核心宣传内容,在原有宣传基础上,结合实际,通过广播宣讲、横幅标语、短信、微信、流动宣传车宣讲、设置固定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手册(单页)、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法律法规核心条款,明确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个人的防灭火义务与责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工作水平,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关键节点集中宣传行动。3月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5月12日为国家“防灾减灾日”。各村(居)委会、农场要紧扣关键节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重点宣传普及森林火灾预防常识、初期火情处置和安全避险技能,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宣传月、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
(三)“进村入户”全覆盖宣传行动。以村小组为单位,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流动宣讲队,定期深入林区村庄及林业企事业单位,采用广播下村、发放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预防扑救知识和安全避险技能。针对森林防灭火重点区域,采取镇包村、村包组(队)、组(队)包户的网格化宣传方式,确保森林防灭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构建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四)校园专题宣传教育行动。镇职能部门及各村(居)委会、农场要积极主动协调中小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每个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通过观看宣传教育片、争当义务宣传员、“小手拉大手”家校联动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以及开展好森林防灭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灭火标语、一篇防灭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森林防灭火课、出一块防灭火知识宣传板报。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制作宣传作品、组建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提升宣传教育效果。
(五)重点部位宣传行动。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假日及重要祭祀时段,针对野外祭祀集中、火源管控难度大的特点,积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教育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采用植树、献花、网络祭扫等生态环保方式祭奠,通过曝光不文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提高群众防火自觉性。加强节假日游客宣传教育,在旅游景区入口、核心景点等重点部位统一设置规范的防灭火宣传牌和警示标志。
(六)日常时段常态化宣传行动。各村(居)委会、农场要协助镇职能部门定期组织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开展专项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提升行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专业防控能力。在主要交通要道等火灾高危地段,更新完善森林火险标识牌、增设太阳能自动语音警示器;在镇街集市、村庄路口设置固定宣传栏,在林区进山路口、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张贴通俗易懂、简洁醒目的宣传标语,构建“时时有宣传,处处见警示”的常态化宣传格局,持续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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