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11:24
关于印发《大成镇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合作方案》的通知
镇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各村(居、社区)、镇农场:
为促进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发展,提高虎乳灵芝种植户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虎乳灵芝种植规模,提升林下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现将《大成镇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合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儋州市大成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1日
大成镇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发展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农户增收,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新发展,全力打造林下经济“样本间”,2025年将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联社+农户”四方合作模式在全镇范围推广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分工
1.党组织
负责宣传、推广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组织、引导、发动有土地、有资金、有想法、有能力的农户积极参与,凝聚发展共识,增强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户增收。
2.公司
负责提供优质虎乳灵芝菌包和种植管理技术指导支持,并签订协议保底20元/斤回收。菌袋5元/棒,预付2.5元/棒,剩余2.5元/棒从货款扣除。
3.村集体合作联社
负责为有需要的农户协调信用社办理贷款,建立种植档案,对接协调技术指导、菌袋配送、采收销售相关事项(没有合作联社的三个居引导农户自发成立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专业合作社)。
4.农户
负责提供林下土地(需符合种植条件)和资金,服从村集体合作联社的管理,按标准进行菌袋种植、湿度控制、管理采收等日常作业。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
党组织要广泛宣传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让农户了解合作模式、产业前景,每个党组织要发动不少于3户农户种植。基础比较好的新龙、大星和可沟3个村要发动至少20户农户或种植100亩以上,作为全镇试点示范村,先试先行带动全镇实现规模发展。
2.资金筹备
农户按照种植亩数筹备资金,自有资金不足的由村集体合作联社联系信用社协助办理贷,在村集体合作联社监管下支出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3.立项签约
公司与村集体合作联社、村集体合作联社与农户分别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责及违约条款。
4.生产实施
(1)农户按技术要求对林下土地进行平整备耕,并配套购置后期管理所需的喷管喷带和遮阳网。
(2)公司按计划配送菌袋,从种植开始全过程做好种植管理技术指导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实地指导和集中培训。
(3)村集体合作联社对接农户与公司协调推进各项相关事项,确保生产进程顺利实施,并常态跟踪记录好农户种植情况,处理解决突发问题。
(4)公司按协议价回收产品,村集体合作联社派人监督采收、称重、结算流程。
三、投入收益
种植周期为5个月,农户负责所有成本的支出,产出的收益全部归农户所有。
1.成本构成
主要为菌袋成本(5元/个,每亩3000个)、人工(种植采收各300元/亩)、配套材料(喷管喷带600元/亩、遮阳网160元/亩)、平地备耕(180元/亩),每亩投入资金约16540元。
2.收益测算
按保底价20元/斤、每个菌袋长出产品重量为0.4斤估算,每亩产品销售收入为24000元,除去成本每亩净利润约为7460元。
四、风险防范
1.技术风险
公司配备技术指导专员,以农户为主采取合适方式及时指导解决问题。
2.资金风险
农户贷款资金必须用于发展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不得挪作他用,村集体合作联社监督农户贷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3.信用风险
村集体合作联社做好种植档案建立,记录菌袋发放、采收数据,确保结算透明。农户不得私自对外销售产品。
五、保障措施
镇政府成立虎乳灵芝林下种植产业发展工作小组,为四方合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黄赛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黎建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
1.争议解决
负责协调处理合作四方无法内部协调事宜,确保各方保持共识、合作顺畅。
2.政策利用
组织申报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相关补贴,增强产业发展扶持力度。
3.品牌共建
统筹利用市、镇相关资源、平台打造“镇域+地理标志”品牌,提升产品溢价空间。
4.收益使用
村集体合作联社获取的收益可用于在推进专项工作中产生的人员误工费、组织培训费、发展村集体经济等。
5.激励约束
村集体合作联社可每年从获取的收益中提取不超过10%比例的资金奖励董事会成员。每个试点村镇政府将视推广工作开展情况,拨付1万元作为经费支持,推广工作开展的较好非试点村试点村镇府已将适当给予经费支持,未完成推广任务的党组织不得参与年底各项评优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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