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4 16:05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落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均衡纵深发展。现将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儋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多次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政府重要职责,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根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为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19年初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与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将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15次会议通过,中共儋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于2019年5月7日正式成立,由市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市领导任副主任。
3.转变作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准确把握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书记刘赐贵在全省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沈晓明省长在省政府企业家咨询会议第一届年会上的讲话精神等,不断增强依法保障和服务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遗余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南省营商环境便利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建议》,加快构建我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我市印发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由市纪委牵头,针对人才引进、外资企业注册、税务、社保业务办理、便企便民服务、企业负担等工作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查,跟踪掌握我市营商环境便利化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儋州市营商环境评估与优化提升工作台账》,有效督促各单位落实到位,进一步夯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成果。
(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决策水平。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遵循合法、科学、民主、公开的程序原则,对《儋州市那大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儋州市那大镇王桐王龙城中村改造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草案,对决策内容、目的、依据、影响等情况进行说明,有效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应当进行听证的事项,均按规定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一年来,我市先后对《儋州市那大主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儋州市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儋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编制成果》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举行听证。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建立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送审的文件、协议、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凡是市政府的行政决策都必须通过市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上会前都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
2.积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司法局为市政府法律顾问机构、政府法制队伍为主体,同时吸收社会律师、教授参加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承担市委、市政府法律事务,为我市重大决策措施、重要制度建设、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法律事务处理等方面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9年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核涉法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225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印发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中共儋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2014年7月1日以来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分四个阶段开展全面清理,对文件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等相抵触,特别是对与扩大对外开放、减少准入限制、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投资自由便利化、加强投资促进和保护等要求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按职责分工和有关程序开展废止或修订工作,及时废止、修订了《儋州市重点项目奖惩暂行办法》《儋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暂行管理办法》等一批影响公平竞争政策文件,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1.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关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关于深化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将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事项划由市城市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自然资源等领域执法队伍,制定《儋州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方案》《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划转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的工作方案》《儋州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等文件,理顺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调整转变优化职能,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确保边界清、职责明、关系顺。为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前期做好权责清单体系建设和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工作,对全市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通过取消一批、优化一批等方式,全市34个政府部门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441项减少到261项;公共服务事项从283项减少到229项。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
的方式,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针对评查中发现存在的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文书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完善等问题逐一反馈,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开展2019年儋州市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全市42个行政部门150名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夯实我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法治理念,提高行政执法综合水平。组织 2 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 160 名行政执法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检查力度,杜绝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对全市所有行政职能部门、受委托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清理。经审核确认,全市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共590名。通过严格清理,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
3.推进重点领域严格执法工作。
(1)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领域,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受理投诉举报等工作,突出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疫苗流通和使用等为治理重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等相关违法案件 128 宗,结案 95 宗,罚没款累计 58万元,有效打击了全市“四品一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把行政监管劝勉和执法事项提示作为工作重点和抓手,开展行政执法指导示范,组织执法力量深入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大调研”活动,突出重点时段帮助企业集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深层次的隐患排查治理。
(2)加强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行为,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反馈意见,开展对非法采洗(石)、矿产行业、木材加工等行业的整治工作,对排浦、白马井等地区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洗(石)行为,立案侦办非法采砂刑事案件20 宗,获破 19 宗,打掉 12 个非法采砂团伙,刑拘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 78 名,取缔非法采砂场(点)71 个,洗砂场 73 个,关闭违法砂料销售点 126 家,查处关停违法违规木材厂 11 家、塑料加工厂 3 家和砖厂、石灰厂、废品收购站各 1 家;组织执法力量依法拆除填埋峨蔓镇上浦村、下浦村违法水产养殖池 478 口,拆除面积 54.82 万平方米;拆除光村镇新盈农场违法水产养殖池 1600 多亩;共立案查处 39 宗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 宗,罚款 587.41万元。
4.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公安部门加强与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70余次,实现案情通报,加强线索研判。2019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等行政部门向刑事司法机关移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案件线索12件,立案并侦破10宗案件;公安机关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案件线索7条,移送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5人。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根据《海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市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我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有关问题。2019年,通过在儋州市政务网开辟“儋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国家“互联网+监管”等进行统一公示渠道,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等执法信息予以公开。对儋州骑楼小吃风情街违法建设等11宗重大案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工作公开、透明。在市市场监督管理网站公开《食品抽样快速检测结果公示》227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19期,在政务网公开《儋州市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信息》19期、行政处罚信息54条、行政许可信息数据17120余条。
(2)完善执法文书格式。先后制定了《儋州市城市管理局那大建成区行政处罚及文书格式》《儋州市城市管理局乡镇行政处罚及文书格式》《儋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流程图》《儋州市城市管理局听证流程》等执法规范文本,从适用法律、执法流程、法制审核、告知听证、权利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我市各类市场主体42568 户全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企业信用监管等,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1.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制定了《2019年市直机关及各镇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主要考核共性工作指标中的依法办事指标,即“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情况”“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等六项,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作为市直机关及各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市党群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各镇等进行考核。参照《海南省省直机关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儋州市市直机关、各镇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因不依法办事或者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不得评为优秀,督促职能部门切实依法行政。制定了《儋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切实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积极营造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全年共查处电诈“保护伞”3人,非法采砂“保护伞”9人,涉恶“保护伞”8人,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组织5个督查组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拉网式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不正确履行职责,日常监管不到位的6个单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3个单位5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3.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
(1)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我市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组织专班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此项法制教育工作在全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先例。法制教育学习班共分为五期举办,共计30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每期学时为一周,主要采取教官授课、观看视频、现身说法、军训操练等进行培训,全年成功举办3期。通过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狠抓法制教育、警示教育、思想转化,引导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深刻认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促使其敬畏法律、坚守法律底线,从思想根源上解决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滋生蔓延的问题,实现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控增量”“减存量”的目标。
(2)设立儋州市人民法院城市管理巡回法庭,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职能转变。依法支持、监督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及时化解城市管理纠纷,为我市城市管理和“一创两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3)重点领域提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自贸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在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基地设立派驻检察工作站,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类矛盾纠纷,为项目建设业主提供“定点值班+24小时热线”“一对一”式无缝、精准司法服务。设立了派驻嘉禾观光园检察工作站、派驻海南电影学院检察工作站,共主动走访嘉禾观光园等重大项目51次,提供法律咨询34次,为服务好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市也清醒的认识到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不规范、正确使用适用法律水平不高、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展较慢、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力度需继续加强等。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等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切实将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切实做好“三个一”,有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建好一支窗口审批队伍,确保行政审批项目和审批人员向审批办集中、审批办向政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向审批办主任相对集中;管好一张清单,规范审批事项目录,实现事项统一名称、流程、时限、要素等规范信息,确保目录清单外无审批;用好一张审批网,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国家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将全市审批事项纳入省国家一体化平台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的审批自由裁量权以及职责不清带来的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大对各政府部门运用“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督促力度,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民营企业等执法对象进行监管,实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之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划清职责界线,细化权责清单。组织市编委办、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划清职责边界,制定明确的权责清单;制定《儋州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划转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工作方案》,逐项界定双方监管边界,列明部门间的监管和协助配合职责分工,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有力避免重复执法、部门间推诿扯皮等问题。
(五)强化案件线索排查力度,提升刑事行政衔接力度。强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恶意欠薪案件。通过走访企业等方式,积极收集涉及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线索,依法打击敲诈勒索、拖欠工资等严重侵犯群众人身安全、财产的犯罪,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多措并举,提升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通过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组织旁听庭审、组织学习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尤其是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登记等行政诉讼高发领域,做到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规范在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办案程序等办案流程。
(七)着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继续保持打击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禁毒、“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高压态势,加大政法跨部门信息互通的深度和广度,实现数据规模效应最大化。强化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全力抓好影响社会稳定隐患的排查化解、信息收集研判、风险评估等工作,探索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提高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保障、惩戒作用,通过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突出问题。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 8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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