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16 16:27
本招标项目松涛库区及流域村庄生活面源污染连片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儋州南丰片区)——苗村村委会(项目名称)已由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儋发改核【2016】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1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工程、垃圾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复合人工湿地2座;主要采用工艺为水解酸化池+复合人工湿地。管网工程:场外配套管网工程;管线总长186米,PVC—U管材,其中,de315主管818米,de200支干管701米,de160接户管350米。垃圾处理:生活收集转运设施2套。
2.2项目地点:儋州市南丰镇苗村村委会东门村、企谭村。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1 3.1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罚期内限制投标的企业;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3楼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4月 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儋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4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儋州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招标代理: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那大镇 地 址: 儋州市那大镇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 柯工
电 话:0898-23881500 电 话:0898-23336842
2016 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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