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26 15:35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的公告
高静广(公民身份号码:130434******010535):
你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本局处以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你的上述行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本局决定将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儋市监列严〔2026〕3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儋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儋市监列严〔2026〕3号)
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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