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4 17:29
中共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9日至12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机关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盘接受巡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2025年3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4个方面10个问题分解为26个整改事项、54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到岗。2025年4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方向,统一思想认识,确保整改有序推进。通过高标准制定方案、严要求落实举措,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机关党组书记罗少强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源头上综合治理、根子上扎实整改。带头认领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牵头研究重点事项整改,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逐条落实分管领域整改任务。2025年5月12日,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报告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按时保质完成。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的问题。
1.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力度不够。
整改事项1:没有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立至2024年12月未按规定制定年度任务安排。
整改情况:2025年4月15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4月16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短板,明确工作重点方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人大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改事项2:对统一战线工作重视不够。2024年5月机关党组班子配备以来,截至12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尚未研究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也未带头学习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纳入2025年中共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领导干部读书班学习内容。二是5月21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统一战线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列为重点学习内容,引导干部深刻领会 “十二个必须” 核心要义。三是5月21日,机关党组会议后机关党组书记与机关党外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从思想根源上树立起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运用统一战线思维推动工作的理念,补足精神之“钙”,为后续工作开展筑牢思想根基。
2.推动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缓慢。机关党组对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的立法工作研究推动不力。
整改事项3: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滞后。截至2024年12月,尚未成立立法咨询专家库。
整改情况:严格遵循《儋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认真筛选专家。2025年2月20日向全市各单位发函,21日通过儋州人大网发布公告,线上线下公开征集熟悉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法律及专业领域,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者入库。2025年5月28日,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儋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正式成立,首批30名专家入库。
3.督促落实依法开展监督方面仍有短板。
整改事项4: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不到位。法工委没有按《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安排》开展“对市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询问”,截至2024年12月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确保程序合法。二是法工委专项推动:3月28日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切实解决执行难”座谈会;4月10日联合市检察院及委员赴市法院调研座谈。两次会议听取汇报、交流意见,确定了专题询问框架、问题及被询问单位。5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市法院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整改事项5: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工作不够严格。各专委、工委均没有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规定》将审议意见或执行决议情况“向社会公布”的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至今,经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委、中心专人收集,共在儋州人大网公布《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等审议意见29个。二是2025年5月21日,将《监督法》及本单位关于落实审议意见的相关规定列入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悟有关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对督促落实审议意见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整改事项6: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提升方面存在欠缺。截至2024年11月,法工委有《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儋州市垦区建房管理办法》等7份规范性文件超期未完成审查,最长的超期达9个月。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备案审查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审查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立行立改,2024年12月底,法制工委已完成对市政府报送的《儋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儋州市垦区建房管理办法》等7份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并向市政府反馈审查意见。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实行全流程时效管理,依法对2025年制定机关报送的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截止2025年5月23日对审查完成的7件规范性文件按《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向市政府反馈审查意见,其余1件正在审查时限中。
4.服务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存在欠缺。
整改事项7:对人大代表建议审核把关不严。《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规定:“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问题的,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代表工委未严格审核人大代表建议,导致代表建议履提履办。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15日,组织代表工委工作人员和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在市委党校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业务培训学习,重点学习代表建议的接收、审核、交办和督办等工作,熟悉代表建议工作流程和标准。二是对2025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接收的179件代表建议进行逐一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再行交办。对其中16件不切实际或不适宜以代表建议提出的,做了退件处理。正常交办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于3月4日下文分办到各有关职能单位。
整改事项8:代表履职登记材料缺失严重。2024年仍缺少白马井镇、中和镇、排浦镇、王五镇、新英湾办事处的登记表。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新修改《代表法》的学习,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治理效能的高度,认识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意义。二是加强对各镇人大的指导。3月3日至14日,遍访了各镇重点村(居)和洋浦地区人大代表联络站40多个,现场指导联络站完善有关资料台账,定期组织代表进站履职。已收集了白马井镇、排浦镇、王五镇、中和镇、新英湾办事处补充的2024年代表履职登记表,持续加强代表履职资料的管理。三是加大培训力度。5月15日,代表工委主任谢盛湖在市委党校向那大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及联络站人员授课,专题解读代表联络站运行管理和代表履职登记等工作。
整改事项9:执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不严。《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暂行办法》规定代表工委要“督促和收集各镇人大、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年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情况书面报告”,并“汇总每年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情况,向主任会议报告”,但代表工委2020-2024年期间没有落实上述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暂行办法》中要求镇人大、洋浦各办事处专门报告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的规定,下一步将进行优化调整为基层减负,把工作要求体现在日常中,突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实效。二是2025年3月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组织人员到16个镇和洋浦3个办事处,现场指导开展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4月下旬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先后到那大、白马井、雅星、排浦、大成、和庆等镇联系人大代表,了解镇人大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协调交通、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帮助解决。三是2025年一季度,各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后,及时收集了16个镇人大工作报告,从报告中梳理各镇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针对性开展工作指导,从日常工作中提高代表联系群众的水平。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推动清廉机关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事项10:发放代表补助金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追回多发放的代表交通通讯补助2200元并上缴国库。二是在人大机关范围内开展自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对代表工委和财务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管理和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整改事项11:违反规定报销洗车费用。2021年1月-2023年7月期间共有10辆汽车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销洗车1435次,费用总计35875元。其中1辆为私人车,报销洗车费用7次,共175元,违反了私车不得公养的有关规定;另9辆权属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市级领导的公务车本应由该中心负责维修、保养等事宜,却“跨单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销洗车1428次,费用共35700元。
整改情况:一是提醒使用相关公务用车的司机,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等事宜。二是2025年4月8日去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协调返还9辆权属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障市级领导的公务车洗车费用35700元。协调相关人员返还1辆私人车报销的洗车费用175元。自发函之日起,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等,均移交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整改事项12:部分会议费用支出存在铺张浪费现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2024年部分大型会议由于会议内容变动、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会议材料出现多次重复印刷、装订等情况,涉及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等6次会议,重复印刷、装订费用总计98107.58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人大干部能力提升大讲堂1次、开展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2次;召开16次两级党组会、学习会均采用现有电子会议系统,有效减少会议材料印刷次数。二是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加强与市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市政府、市发改委的报告由其单位负责印制。
2.违规发放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整改事项13:《公务员考核规定》规定: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袁树柏2020-2022年连续三年公务员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仍于2020-2022年的12月发放其年终一次性奖金:6527元、4997元、5471元,共计16995元。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袁树柏家属,返还2020-2022年的12月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金,2025年4月18日,袁树柏家属已退回16995元。二是严格报销审批手续,全面清理核实已经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金,督促财务报账人员学习相关规定。三是对原行政科科长、现行政科科长、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3.宗旨意识有待提高,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整改事项14:信访材料归档混乱。2021年-2024年的部分信访件没有承办单位反馈情况,个别信访件甚至没有转办记录。信访材料的整理、归档较为混乱,缺少2022年之前的信访登记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制定儋州市人大信访办理工作流程,明确了登记、分类、呈批、转办、回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制度内容,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全面梳理信访件。对所有信访件按年度进行逐件排查,详细核实信访件的基本信息,包括信访人姓名、联系方式、信访事由、信访时间等。同时,重点查找2022年之前的信访登记台账、承办单位和转办记录缺失的问题。通过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对缺失信息进行补充和完善。截至2025年5月,已完成对15件信访件的梳理归档工作,补充2020年、2021年信访登记台账。三是定期跟踪信访件办理进度,对临近时间节点尚未完成的事项,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工作群等方式向承办部门发出提醒,提醒后还是未办结的,将信访件梳理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通报未按时办结的信访件及承办部门,督促限期整改。
整改事项15:对代表联络室(站)统筹和指导不够有力。2024年12月,经实地走访发现,那大镇代表联络室和白马井镇山花村代表联络站没有落实“每周开放两至三天,时间应当固定,且向社会公布”的规定。那大镇代表联络室、西联片区代表联络站、山花村代表联络站落实“每名代表每年接待、走访群众一般不少于四次”规定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3日至14日,组织人员遍访了全市各镇和洋浦各办事处的代表联络站,现场指导各站点制定活动、排班接待选民群众、完善相关资料台账,那大镇代表联络室、西联片区代表联络站、山花村代表联络站等从3月起均已制定了代表进站接待安排表并严格落实。通过遍访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进行反映,持续推进联络站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指导那大镇于5月15日至16日组织160多名市镇人大代表和联络站站长开展集中培训,提高了代表和联络站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和市委社会工作部积极对接,就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摘牌、清除上墙制度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经请示省委社会工作部,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按照室内挂牌、室内墙上保留接待安排表等资料,各站点持续按照有关制度严格落实联络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整改事项16: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儋州人大网部分版块长时间不更新,如儋州人大网“代表建议”版块2022年1月-2023年9月期间长达1年零8个月未更新;“代表工作”版块2023年7月-2024年7月期间长达1年未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政策与信息中心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将网站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建立“具体科室负责、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已于2024年12月31日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版块信息稿15篇。二是在网站架构方面,重点对冗余栏目进行清理整合:删除了“人大监督”版块中缺乏实质内容的“监督成效”子栏目,同时移除“信息公开”版块内与“选举任免”版块内容重复的“选举任免”子栏目;将“人大监督”版块的“执法检查”子栏目并入同版块的“监督工作”栏目,并将“代表园地”版块原有的三个子栏目合并为的“代表工作”栏目。此外,规范了版块命名,将原“选举任免”主版块更名为“人事任免”,“机关工作”版块调整为“机关建设”,使栏目定位更加精准。三是在内容运维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要求信息稿的采编人员初审、工委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后方可发布,确保网站内容周周有更新、信息发布规范。2025年至今,儋州人大网审核稿件106篇、儋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发布审核152篇,暂未发现错漏现象。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问题
1.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突出,打造坚强战斗堡垒不够有力。
整改事项17: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经统计,市人大机关党支部2020-2024年10月期间共有18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严格每月开展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11月26日,召开主题党日活动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巡视工作会议精神。2024年12月31日,召开支部学习会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省委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1月24日,召开支部学习会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2025年2月27日,召开支部学习会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25年3月25日,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血脉”主题党日活动,缅怀先烈、传承基因,激励党员干部。2025年4月11日,组织赴琼海市开展“潮涌海之南 开放新儋洋”主题党日活动。2025年5月29日,召开支部学习会暨主题党日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2025年6月27日,开展“贯彻八项规定 争当自贸先锋”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党员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奋进。
整改事项18:未落实党员谈心谈话制度。2020-2023年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均未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和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2025年3月10日,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整改事项19:落实提醒谈话力度不够。2021-2024年10月期间机关党支部仅开展2次廉政提醒谈话。2024年7月机关党员周川耀因醉驾非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针对党员队伍苗头性问题,机关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均未运用“第一种形态”与周川耀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责任,防微杜渐。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7日,分管领导约谈周川耀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4月1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信访工作会议,督促机关党组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做好干部监督提醒。截至5月20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0人次,强化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整改事项20:非党员记录支部会议,退休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2020年3月16日市人大机关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吸收周丽娜、周川耀为入党积极分子事宜,会议记录人为:周丽娜,且本人应回避而未回避。此外,还存在退休党员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2020-2024年部分退休党员欠缴党费共计17331.6元,已要求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规范会议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规范操作、严格把关,防止简化程序、变通处理。经自查,周丽娜同志于202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1年12月后的党支部会议记录均由周丽娜同志负责记录。二是2024年12月10日收到巡察组反映关于部分退休党员党费未缴漏缴的问题后,本单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职人员,召开会议制定详细的整改流程进行追缴,通过微信转账及上门服务等方式,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整改。经与巡察办沟通,同意不将7名人员(4名党员已去世,2名党员已被开除党籍,另外1名党员党组织关系已转出)漏缴的3077元党费列入整改范围。2020-2024年度共计补缴党费14254.6元。
2.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仍有偏差。
整改事项21:行政会议研究人事议题。根据党管干部原则,人事议题应作为“三重一大”议题在党组会议研究,2022年11月11日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上研究讨论下属事业单位政策与信息中心干部调入问题、人大机关干部选拔推荐和人事调整配备等事项。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共召开9次机关党组会均严格按照《中共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进行议事决策,工作程序更加规范。
整改事项22: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2021年以来,在市人大机关工作的编外人员中有13人一次性签订2-3年的劳务派遣协议或劳动合同。
整改情况:目前正对《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因人事调整,暂未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进行研究。为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新制度修订出台前,组织9名聘用人员按照原规定“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待新制度修订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新制度执行。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问题
上轮巡察反馈问题11个,自评完成整改11个,核查认定完成整改10个,整改率91%。
1.抓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改实效有待提升。
整改事项23:抓巡察整改韧性不足。上轮巡察指出市人大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本轮巡察发现该问题边改边犯,市人大机关党支部2021-2024年10月共有10个月未召开支委会议。2021年第二季度,2022年第二、三、四季度,2024年第二、三季度未根据规定召开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制定2025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围绕 “三会一课” 的具体内容,结合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工作实际等方面,明确会议时间、主题、形式等具体表现,确保计划具有可操作性。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0次、支部学习会18次。通过高质量开展 “三会一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事项24:审计整改存在“纸上整改”的现象。2021-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二是根据《儋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对国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于2025年4月10日清查完成,建立了资产信息卡片台账,完成了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经过清查确认我单位的固定资产价值合计2697604元,其中,通用设备及家具清查总值2521144元,车辆清查总值175800元,图书清查总值660元,没有盘亏、盘盈情况。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推动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缓慢。机关党组对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的立法工作研究推动不力。
整改事项1:推动立法规划任务缓慢,法工委牵头“梳理立法项目,编制本届立法规划”任务,截至2024年12月,该工作尚未启动。
整改情况:积极向海口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亚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咨询,了解立法规划制定流程。目前,2023年-2024年立法计划和2025年立法计划已经印发组织实施,2026年立法计划按照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将根据《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二章规定,建立立法规划台账。
整改事项2:推进立法计划实施缓慢。市人大常委会2023—2024年立法计划中的《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立法项目拟于2024年5月审议,但法工委跟进不够,以致该立法项目12月5日才报市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海南省制定与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学,进一步掌握上位法相关规定,熟悉立法工作流程,确保地方性立法合法、有效。二是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2024年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草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迅速将其上传至儋州人大网、儋州人民政府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建议。2025年2月6日发函到市委统战部、市政协办公室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组织,各位政协委员的意见。2月13日、3月3日,组织部分法制委委员、法工委委员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完善。3月14日,派人参加市委统战部讨论会议,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三是安排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展。2025年4月9日,组织市营商局、市市监局等8个单位召开立法座谈会,对法规条文内容涉及有关单位进行面对面确认核实,确保法规条文内容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儋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4月21日,向市直各单位、各镇(办事处)征求草案修改稿的意见。5月12日至16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广东省深圳市学习考察营商环境立法先进经验,完善草案修改稿。5月22日,发函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下步继续按照法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6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7个省厅单位的修改意见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计划修改完毕后,再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
四、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移交信访件2件,已办结2件。
信访件1:以李明球为代表的儋州市中和镇政府执法队到其建房施工现场语言恐吓导致其母亲晕倒后脑出血、期间逃离现场没有及时拨打120救助,其母亲生命危在旦夕。李明球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记录仪,行为粗糙野蛮,没有穿执法制服,严重违纪违法。
办理情况:中和镇回复:经公安部门调查,李明球带队执法过程中,并没有暴力执法、恐吓等行为;经镇政府和公安部门调查,执法队12时左右离开,何三女晕倒时间为12点09分,执法队员对其晕倒并不知情;执法队队员均穿执法服规范执法。
办理进度:已办结。
信访件2:海南中旺橡胶发展有限公司不具备生产资格和环评能力,儋州市政府和环境局违规违法允许其生产,严重污染光村河流域和儋州海域。
办理情况:市生态局回复:对该企业环保设施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监测结果均达到排放标准,符合环保要求;并对该企业下发了专项整改通知,该企业停产后对照通知进行整改,经市生态局、市营商环境局、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和那大镇等职能部门验收、讨论决定,同意该企业复工复产;且该企业已办理相关环评、排污许可证、在线监控等环保手续,下一步我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生产,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要求,确保排放达标。
办理进度:已办结。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抓整改落实。继续毫不松懈履行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实抓细,确保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对正在有序推进整改的任务,按照既定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抓长效整改。发挥制度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构建完善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对制度尚不完善的,继续深化研讨,抓好建章立制。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促使机关各种制度全面健全,为高质量推进人大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跟踪抓成果转化。抓住巡察整改的契机,做好结合文章,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在巡察整改上持续发力,增强创新思维、狠抓改革提升,推动人大机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898-23313578;邮寄地址:海南省儋州市中兴大街中1号市直机关办公大楼0423室,邮编:571700;电子邮箱:bgsmsk_dzrd@hainan.gov.cn。
中共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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