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20
附件1
海南省儋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3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3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3
第三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儋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儋州市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儋州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负责。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省纪委监委和儋州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合作机制及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镇纪委,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纪委监委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
中国共产党儋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内设机构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设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市留置管理中心,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还有市委巡察办、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10.85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19.76万元,增长40.15%。主要原因:一是办公人员增多,年初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结转;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结转结余30.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结转和结余)29.63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8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9.77万元,下降62.0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年末结转结余30.70万元,主要是社保经费29.88万元和项目经费0.8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08万元,下降16.5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80.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0.15万元,占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5万元,占0.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8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38万元,占59.57%;项目支出1,285.77万元,占40.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3,210.5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919.66万元,增长40.14%。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二是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结转和结余)29.63万元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8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9.78万元,下降62.0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0.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9%。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7.13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0.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19.67万元,占82.81%;公共安全支出12.89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01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184.61万元,占6.89%;城乡社区支出499.56万元,占18.6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19万元,占4.15%。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2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23.1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优抚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09万元,支出决算为6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3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5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的经费,包含有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全市反腐倡廉宣传经费、案件监督管理经费、案件查办费、建设全省纪检监察专网经费、市委巡察办工作经费、追逃追赃(特情费)、留置场所经费、新建留置场所前期费等。2018年度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56万元,2018年度0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7%。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7.6万元,支出决算为49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项目工作未开展,项目未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1.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0万元,完成预算的55.28%。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11万元,占5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9万元,占4.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用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0.89万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日常用油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85.1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相对支出减少。
国内接待费支出2.8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2次,接待286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会公务活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3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65.33%。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627.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我委共组织对“案件查办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3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细化案件查办工作经费等项目的支出经济分类,及时反馈9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监控情况,并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了可执行、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较好的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根据我委书记会议精神,2019年年度工作有序开展。
我委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63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稳中有进,取得良好成效,为推动儋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部门项目是常规性年度工作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新知识,提供有效服务的总目标。我委9个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如期完成。我委2019年年度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有关精神的安排与部署,在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到了合理、规范、有效,使单位正常运作,则9个预算项目综合评分大约在97分左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案件查办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资金使用率还不够高。原因是项目工作进展进度缓慢、有待提高效率。二是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还不够完善。原因是在年初编制绩效目标时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来年有什么的新的工作任务要求,以及资金是否能够到位都影响到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
2.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按照本年使用情况,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用途使用单位工作运行经费,避免出现超预算支出、资金使用不合理、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
(2)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业人员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年初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支出,不得随意突破计划、改变计划或进行无计划的支出,以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计划性与可控性。
(4)继续支持办案工作,希望能在经费预算及支出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取得更大成效。
(至少公开1个重要的或典型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可当做本文档附件附后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相关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没有涉及到此项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儋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231.3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205.84万元,降低4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大,日常办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8行14列)单元格,即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日常公用经费,注意因为是部门汇总公开决算,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儋州市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6辆、越野车9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用车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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