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2 10:01
儋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慧惠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儋府干〔20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派出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原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李慧惠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从2025年1月算起,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原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洪丽丽同志按期转正,转正时间从2024年12月算起,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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